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oc

发布时间:2020-02-10

附件2 2015年度宜昌市各县市区秋季校车整改责任清单
单位 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部分学校乱。
西2015.12 局、葛洲坝城管监察大队、西警大队、平湖交警大队
拟采取措施
1.城管局加大对三中、四中、五中、十六中、桃花岭小学、东方红小学、得胜街小学、葛实小、常小等学校门前流动摊贩清理整顿力度。2.交警部门在重点时段增派警力维护交通秩序。
1.区政府协调高新区交警大队对明珠小学门前不科学的交通标志重新设置。2.平湖交警大队对三江小学路段设置减速标志或作相应处理。 平湖交警大队维护夜明珠路段BRT工程实施期间道路秩序,及时清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备注

西
2. 部分学校识、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设置不科学。

3. 个别学校路状况差,学交通安全。 1 .个别学校坐“三超”车运车辆问题。 2.况差,有一定安全隐患。 3.不到位,对损时更换。
交警大队、湖交警大队
2015.12
2015.12



理局、交警伍家大队
2015.12 严厉处罚违规车辆,直至杜绝“黑校车”

城投公司
2016.6 完成十七中前老汉宜路的改造工程

2015.12 完善学校周边交通配套设施


1.输局),联合难。


大队
即行即改
恳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支持解决或向上报告增设机构


2.后,安全隐患突出。
3.重不足。 4.(市幼)及驾训不够。 1.及“三超”问即行即改 长期坚持
已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和管委会报告多次,增添道路基本设施,排除隐患 已向白洋园区办和管委 会反映能否增派协警力
督促市幼儿园对租用车 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规范租用车辆运行。 关于运力不足问题,我区目前正探索组建校车专营公司,有望从根本得到解决。关于“三超”问题,点军交警大队、区运管所已经合理调度力量,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对这一“老大难”问题进行了有效遏制。


大队
即行即改
2015.11 局、点军交警2016.12 题依然存在。 大队、点军区运管所

2.警力不足,患依然存在。

2015.12 点军交警大队已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合理调度警力,加强常态化执法和交警护学岗工作,目前这一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3.条件差,道路施不到位。
局、全区各乡镇(街办)
2016.12 2015年,点军全区投入910万元,实施“村村通”工程,用于改造全区乡村道路26公里,全区道路基础设施得到较好改善。2016年,计划继续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改造全区乡村道路,同时增加安全防护设施。



1.实不够
2.全力度不够 1.会车辆多,管力度不够 2.“家门口”
3.幸心理,对校设施管理、查不到位 1.理不到位
交警大队、育局 交通局、教育
2015.12
2015.12 运管局 教育局
2016.12 交通局
2016.12
交安办 教育局
2015.12 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联合组织指导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由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协调公交公司和农村客运车辆增加学生上下学时段的车次安排,将公交线路延伸到学校并设置公交站点。
堵疏并举,出台相关补贴措施和成立校车公司,鼓励幼儿园购买标准校车。同时严格执法,坚决取缔无资质车辆。
通过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力度,逐步延伸公路里程,尽量将学生送至离家最近的位置。
督导学校加强校车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租用车辆公司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组织责任单位进校和上路检查,对不合格车辆批评教育或扣车。 1.由教育局牵头,联合交通局专家到现场对校车司机就如何打开校车应急门、如何使用车载灭火器等进行了培训。2.20151017日专门聘请市交警大队法制科主任对校车司机进行培训 1.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照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以及未购买保险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实施实时监管。2.由教育局责成做得不够好的学校到其他学校学习,并立即整改。3.由政府领导带领教育局、交通局、交警部门相关人员到部分上下学交通比较薄弱的学校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4.通过以上措施基本杜绝了坐“黑面的”现象。





教育局、交通
2015.10


2.存在坐“黑面的”上下学现

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
2015.11


1.不够。 2.齐全。
市政府
2015.12 召开校车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各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市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大检查,由市交通局对交通设施进行添置,确保交通设施完好、齐全。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及演练,并在11的校园安全大检查中逐校查看应急预案是否可行,并落实。
市公安局加大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等现象的打击力度。市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园)要加强对乘坐摩托车上下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劝导学生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由市公安局、教育局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校车安全大检查。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2015.12

3.够。
. 市教育局
2015.12


4.况遍。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2015.12

5.全保证。 1.不够,尚有9标准校车。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2015.12

市财政局、2016.12 局、 安监局

一是按照我市山区学生乘车补贴政策的要求,合理调整学生乘车补贴范围,将新增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交通服务的客运线路车辆及为中小学生提供上下学交通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校车纳入山区学生乘车补贴范围;二是鼓励客运公司和民办幼儿园积极参与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三是剩9辆过渡期校车必须于201612月前更换成标准校车。


2.存在盲点,存在“三超”营运现象。
市交运局、安局、 教育 局、 乡镇政
2016.12 一是强化宣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相关制度,指导学校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分流服务工作,要求学校与所有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加大整治非法运营车辆力度。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交警、运管、教育、安监等部门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与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营运资质车辆上路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三是根据道路通行情况,由市交运局联系相对应区域内的客运公司增加线路、增加车辆,尽可能将未通行客运线路车辆的边界区域纳入农村客运线路车辆的服务范围;四是由市教育局联系我市边界区域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及该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鼓励民办幼儿园增加标准校车,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腾出富余运力为本区域内的中小学生提供上下学交通服务。


1.重,通行条件受限;



加大农村公路的资金争取力度,督促各乡镇认真贯彻执行《长阳土家族自例》,进一步提高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与管理水平,逐步改善农村道路出行条件。
注:交通安全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

2.送、摩托车接存在。
县公安局
2015.9 3.县公安局 不足,失管、遍。
4.县教育局 数量大,学生度大。
2015.9

5.线复杂,乘车乘范。



1.县政府 发展滞后,县交通局 县教育局 缺失(部分新套不同步)
2016.12
各责任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大面的车约谈及户籍化管理措施;加大摩托车办牌办证,办保险的力度,在学生放学期间,民警与学校、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依法严处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效果有所好转。
交警大队正在向县公安局党委申请,争取警力,同时对管理薄弱的地方加大督办力度。
教育引导广大家长在保障学生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尽量留守在家,确保学生上下学有人照管;对确有困难的留守学生实行一一对应的关爱帮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留守学生上下学有人照管,确保其上下学交通安全。
与交警、教育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鼓励学校、幼儿园城区试点先行,发展校车,乡镇逐步借鉴城区试点经验,鼓励家长、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推动“村村通客车”规范发展。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由长阳交通海事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重点渡口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力度,维护乘船安全秩序。
筹资80万元在老县城更换公交车11台。128日前,新县城开通公交车。全县除沙湾村、长坡村外,全部开通“村村通”客运。新建幸福小学建设与公共交通配套建设将同步到位。






2.金投入。
县政府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长期
由于我县财力不足,专项资金投入较少,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今后逐年加大投资力度,切实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 116日,县校安办会议再次明确部门职责。强调教育部门和学校将上下学安全教育教学计划,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使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行为习惯。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宣讲交通法规和学生路途安全注意事项及家长监管责任。校、园落实学生上下学错峰、应对恶劣天气预案、校门前执勤等措施。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整治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严查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局加大筹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正在整改完善中,力争2016年上半年完成。

3.施不够。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教育局
2015.12


4.施不全。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2016.6 5.散。
县教育局 有关乡政府
2015.12

县教育局近期将召开全县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会上请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提高认识,细化措施,签订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



6.县情特殊,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教育局 学现象突出。 1.后,“村村通客车”密度和深度不够,末、节假日学2.下学。 3.力度不够。
运输局
长期
公安、交管、教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时段、节点落实交警执勤。
1.开通城区公交微循环; 2.对已开通的村村通客运线路进行延伸;3.增加城乡公交车数量,完善公交基础设施;4.增加周末、节假日时段客运车辆的班次。
1.继续开展鸣凤城区客运秩序专项整治工作;2.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
1.由县运管局组建客运市场整治专班,常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稽查,特别是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重点在学校周边开展稽查。3.利用电视、网络进行宣传,提醒学生及家长不坐超员车、无牌车、拼装车、改装车等不符合要求车辆。4.下学时段,公安交警安排民警到学校、幼儿园开展护学,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5.公安交警对超员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等非法车辆及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格处罚。6.依靠信息员,对违法车辆进行举报。7.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安监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将严格按照《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省长令381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2016年会同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我县校车安全奖补政策。

2016.12

运输局
2016.12


运输局
局交警大队
2016.12


1.政策,校车安到位。
县财政局
2016.6


2.县交运局 通发展滞后,且利用“村村通客车”服务措施不得力。
2015.12 1.城区和周边乡镇各学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和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则,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载车辆。2.行乡镇中、小学错峰放假,避开学生返家高峰期,避免造成交通运力不足而影响学生返家。3.生放假重点时段,积极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客运管理办公室申请,协调通村客运公司、公安交警部门,利用通村客运车辆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学生放学回家问题,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3.县交运局 措施不到位,患。
2016.12 一是提请县政府加大督办落实力度,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养护及安全管理,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通行。二是提请县政府出台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资金配套政策,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识不到位,落实不够。

2016.1 一是加强与乡镇主要领导的沟通,督促其提高认识,加强专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办工作。


1. 拼车、超严重,部分接营资质。

教育局、运管局、公安局、交通局
2016.12 一是在县学生乘车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乡镇学生乘车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各乡镇学生乘车安全领导小组管理职责和相关成员单位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上路巡查机制。二是落实春秋两季的学生乘车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公安、教育、交通三个部门资源共享的学生乘车安全隐患台账。三是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照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以及未购买保险的机动车辆。四是公安、交通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实施实时监管。


2. 对学生幼实。
教育局、公安
2015.10 3. 农村客运条件不完善。
交通局
2016.12

按照“四个不漏”(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线、不漏一人)的原则,认真落实春秋两季的学生乘车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真实掌握学生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县政府实施“村村通工程”后,农村公路路基加宽和错车平台、危险路段的安保设施建设到位、时通时不通的客运线路全部正常运营,乡镇学生上下学道路通行条件将得到较好改善。


说明:根据2015年秋季联合检查排查问题,反馈各地核实、商榷后汇总。

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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