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发布时间:2020-02-18 20:09:01

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1.学术领军人才

A: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与两院院士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B: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院士及外籍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人才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特级专家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C:“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海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职教授、副教授;学术业绩特别突出,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B或C类)职位。

2.特聘教授

D: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科研项目,在一级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规定的领军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职教授、副教授可申请特聘教授(D类)职位。

3.学科带头人

E: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在一级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或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4)符合《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规定的拔尖人才

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终身教职教授、副教授可申请学科带头人(E类)职位。

4.优秀博士

F:海内外优秀博士,在所在研究领域学术业绩突出,进入校创新团队培养,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紧缺博士

G类:海内外优秀博士,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人才类型与引进待遇

人才类型

引进待遇

岗位待遇

安家费

住房补贴

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费

文科

理科

工科

学术领军人才

A

不低于1000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B

不低于300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C

不低于200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特聘

教授

D类

120-150万

50万

100万

150万

可根据条件申报校特设岗位(年薪60万)、王宽诚青年学者岗位(另增绩效20万/年)

学科

带头人

E类

90-120万

10万

30万

50万

优秀

博士

F

37-70万

5万

7万

7万

预聘期需达到相关业绩条件;符合条件可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紧缺

博士

G类

26-32万

3-5万

5-7万

5-7万

符合条件可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注: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引进人员按《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18)》人才类别,在宁波大市区购买唯一住房,另可享受20-60万购房补贴。

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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