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师四个等级

发布时间:2018-09-05 21:39:32

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个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师)(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其具体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业证书者;

人力资源师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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