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防水痘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06-15 16:10:12

苇河中心校预防水痘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控制水痘在校园内的传播,在区教育局、区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水痘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吕守泉(全面负责防控工作)

副组长:吴文华 苗春华 闫朝杰 杨桂华(校医)(分管具体防控工作)

  员:全校各学年主任及34位班主任

二、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五早”要求,对水痘疫情做出快速反应。

1、早发现:

交待学生及家长,发现皮肤上有红疹及水疱,及早到医院就诊。

2、早报告:

出现疑似病例,要第一时间隔离学生并报告学校校医及有关领导,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带医院确诊。

3、早隔离:

一是对患者及时隔离,通知家长立即带孩子到医院检查治疗;二是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隔离,通知家长接回家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患病学生病愈后返校学习(必须是疱疹结干痂后),需带病历或医院的复学证明到校医务室。 

4、早治疗:

发现水痘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并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5、早处理:

患者离校后,应及时对桌椅、抽屉等公共设施,进行科学的消毒处理,教室内开窗通风,拉开窗帘,晚间学校统一进行室内空气消毒。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水痘疫情监测系统,各班级建立因病缺课上报制度,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随时保持联落,密切关注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防控工作。

(二)疫情报告

1、学校召开预防水痘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由校医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2、严格执行学校水痘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出现水痘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校长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3、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校预防水痘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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