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5-12-18 09:41:42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操作说明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以下简称 信息网 ),是由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公益性服务网站。“ 信息网 主要功能是:发布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大、中专毕业生求职信息;发布各类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查询、检索;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举办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远程面试;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网上办公等。

为方便我院毕业生各种就业手续的办理,现将“信息网”毕业生操作部分说明如下:

一、注册

登陆“信息网”(网址:http://www.sdbys.cn),在页面左侧“用户登陆”界面“毕业生登陆入口”右侧打开“注册”,根据提示录入自己的生源信息资料、设置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

二、完善个人信息

毕业生注册成功后,利用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用户专区。登陆成功以后,根据信息网的提示说明,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资料,建立自己的电子简历,并将简历激活设置成对外开放状态,然后才能进行搜索招聘信息、向单位投递简历、与用人单位进行签约、解约等操作。

三、 录入就业信息

已经就业的毕业生登陆“信息网”,在“业务申请”栏目下,打开与自己的就业形式相对应的栏目(如:灵活就业信息录入、劳动合同信息录入、自主创业信息录入等),按照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整,点击“发送”即可。

省外就业的学生,如果要与单位签约首先要向学校发送“省外就业申请”,方法是:打开“业务申请”下的“省外就业申请”,出现“省外就业申请”对话框,填写好申请原因,点击“发送申请”即可。

四、 签约

“签约”就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用人协议,也称“就业协议”,一经“签约”毕业生即被用人单位录用成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其档案和其他人事关系也被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所接收。毕业生的身份亦等同于当地居民。签约不同于劳动合同,其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第一,“签约”是一种用人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以后,必须按照协议上的规定到本单位工作,单位也必须按照约定接收毕业生,单位和毕业生都不得随意违约,需要解约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约,单方面无法解约。“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关系,是双方在劳动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约定。第二,适用的对象不同,“签约”只适用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而劳动合同适用于一切劳动者。简单地讲前者是一种人事关系;后者是一种劳务关系。

“签约”流程如下:

1.单位开户

省内用人单位登陆“信息网”,根据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并持有效证件到隶属市或区人事局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开户手续,隶属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审核通过信息发送到单位注册的有效邮箱),用人单位用注册时填写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即可登录本系统。

2.发布招聘信息

用人单位登录专区后,在“招聘信息管理”栏目填写招聘需求信息,招聘需求信息上报到隶属的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信息自动发布在首页(按照发布的先后顺序更新显示),毕业生登录后也能搜索到该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

3.毕业生投递简历

毕业生登陆“信息网”,利用信息网提供的各种搜索功能,搜索到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打开应聘岗位,点击底部的“投递简历”即可。

4.发送“签约”邀请

用人单位登陆信息网收到毕业生投递的简历后,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5.应约

毕业生登陆信息网,收到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应约”,网上自动生成“就业协议书”并发送到当地的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就业协议书”发送到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并存档,“就业协议书”自动上传到山东省人事厅生源信息库,山东省人事厅根据协议书的内容打印报到证进行派遣。

五、解约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签约的双方都应自觉遵守,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违约。一方需要解约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双方协商以后走网上操作流程: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解约申请,毕业生登陆信息网点击“应约解约管理”栏目下的“解约”,看到单位发送的解约申请,毕业生可以选择“同意解约”和“不同意”解约,若选择“不同意”解约,则解约不成立;若选择“同意解约”,则系统生成解约函,解约成功。

2.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发送解约申请,等待单位的反馈。单位同意解约则解约成功,单位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六、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2.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4.申请出国学习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学校出具证明,出国工作的由接收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出具证明;

5.灵活就业的,须填写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签字)。

上述材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当年的6月份以前),送交学校就业部门审核。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4-12-01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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