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发布时间:2020-01-09 14:18:35
发布时间:2020-01-09 14:18:35
附1 备案编号:
咸阳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样表)
姓 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 | 社会保障号 | ||||||||
监护人赡养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险 种 | 1.职工医保 2.城乡居民医保 | ||||||||
人员类别 |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3. 公差、公休、探亲、外地施工、因病息工(病种: ) 4.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5. 假期、实习、休学期间的大中专、技校学生 | 登记类别 | 1. 初办 2. 变更 | ||||||
参保地家庭住址 | 居住地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
转往省 (市、区) | 地区 (市、州) | 县(区) | |||||||
备案期限 | 3个月□ 6个月□ 1年□ 长期□ | ||||||||
异地转诊人员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级别 | |||||||
现就诊医疗机构 | |||||||||
拟转往医疗机构 | |||||||||
本人(被委 托人)签名 | 填表日期 | ||||||||
经办人: 经办日期:
温馨提示: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未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4.异地人员若因变更备案地,需在备案有效期结束前1个月进行变更;选择长期异地安置的人中每年度结束前一个月为变更期。
5.参保人员请按时缴费,避免备案期内无法享受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