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统一式样新税票及票证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统一式样新税票及票证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国税[1998]198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1998.09.28 【实施日期】1998.09.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
统一式样新税票及票证专用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国税[1998]198 1998928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税收票证统一式样的通知 (国税发[1998]77求,我市国税系统将从199911日起,启用八种统一式样的新税票(式样见附件,同时此前制发的税票有九种停止使用(详见附件二,其它现行的税票与总局核发的统一式样一致,仍继续使用。启用统一式样新税票,同时启用新的票证专用章,现行的 1 / 2





各种票证专用章一律停止使用。
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新税票,是贸彻执行新的《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国税发[1998]32,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强化税收票证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保证税款安全完整,及时足额上解入库的重要内容。为保证启用统一式样新税票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紧做好统一式样新税票的使用培训辅导工作。
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组织收入的工具,是税款征收缴库的载体,在征收工作中,税收票证能否正确使用,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和税法的严肃性,而且还会影响国库收纳退付税款和税收会计、统计核算的准确性,因此,在启用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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