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胥黎与《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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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胥黎与《圣经》
《教育委员会的目标》一文全面论述了赫胥黎关于基础教育的主张。赫胥黎在文章中指出,宣扬宗教教育和推进世俗教育这两种对立的主张大错特错,会对教育产生极大的危害。因为旧派所提倡的宗教教育,实为神学灌输。而新派虽力图摒弃小学教育中一切宗教因素,实际上他们所深恶痛绝的只不过是僵死的神学教条而已。赫胥黎强调,所有人必须接受高尚的伦理原则的指引,而适当的宗教教育恰恰能够提供此种样板。他甚至说:“如果有一所学校提供真正的宗教教育,而另一所学校完全没有,而我又被迫在两校之间选择的话,我宁愿把孩子送到第一所学校,即使他会沾染上很多神学影响也在所不惜。”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下,赫胥黎提出了对《圣经》的看法:
我一向鼎力支持世俗教育,也就是说,摆脱神学教育。但是,我得承认自己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我实在想不出采用何种有效方式,可以做到既不读《圣经》,又能维系构成伦理行为基础的宗教情感。异教的道学家缺乏活力和兴味,就连高贵的斯多噶派,比如马可·奥勒留,对于普通孩子来说也显得过于高远、过于精微了。而若将《圣经》当做一整体,若能以公允的批评将《圣经》中的缺点与错误加以剔除,若能找到一位通达、无宗教偏见的教师来放手删除不适合孩子阅读的段落,那么这部古老文献仍能保存其精神之美与辉煌。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三个世纪以来,这部书业已融入英国最辉煌最伟大的历史阶段,它已然变成不列颠的民族史诗(nationalepicofBritain)。人们无论高低贵贱,无论身处何地,都熟悉《圣经》,正如从前意大利人熟悉但丁和塔索一般。《圣经》的英文高妙纯正,文字美不胜收。最后一点,身处穷乡僻壤的农夫也能通过《圣经》知晓异乡异地的风俗,也能对最古远的文明了解一二。(《文集》卷三,397—398页)
这是赫胥黎著作中少有的集中论述《圣经》的段落,其中值得注意者有二。第一,赫胥黎对读经的问题秉持中庸务实的路线。据同时期在教育委员会供职的人回忆,赫胥黎虽与绝大多数成员在根本信念上有深刻的分歧,但是他愿意倾听他人的意见,对待具体问题考虑全面,不偏执,即使其对手也对他十分敬重。第二,赫胥黎强调《圣经》对于英国民族文化历史的含义。《圣经》是人人可读的百科全书,尤其钦定本英文《圣经》已然溶入英国文化的血脉当中,其功能早已超出单纯的宗教说教,而变成民族的根本经典,因此道德和美育不可能与《圣经》分离。赫胥黎曾以简洁生动的方式定义道德和美育,他说:“教一个孩子明事理,这就是道德;教他明事理和欣赏美,这便是宗教”(《生平与书信》下卷,368页),可谓要言不烦。若在小学阶段彻底抛弃《圣经》,这就等于割断了英国传统文化的血脉,因此对于主张完全废除读经者,赫胥黎讥之为“杀鸡取卵”(英文谚语直译为“焚舟以灭蟑螂”)。
在一八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致友人的信中,赫胥黎再次论及他这一根本主张:“过去二十五年中,虽然我一直尽我所能,破除附着在犹太教和基督教身上的偶像崇拜,但对于那些‘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人,我没有丝毫同情。当我在伦敦教育委员会任职期间,曾极力主张保存《圣经》,这令不少自由派的朋友大为光火,他们至今仍弄不明白,我到底是一个言行不一的伪君子还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但我的本意是,我们不应该从民众手中夺走这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民众不应当与以往的全部文明史斩断联系。”(《生平与书信》下卷,9页)
赫胥黎于一八八五年正式退休,也不再担任英国皇家协会总干事一职,这标志他人生第三阶段的开始。赫胥黎立言行事均有法度,尤其在涉及公众事务时,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他虽然在大众眼中是进化论的鼓吹者,被极端正统派目为魔教弟子,但是一旦担任公职,成为全国科学机构的主事者,便尽量降低说话的
调门,避免过激言论会给自己所主导的公共机构带来不良影响。他曾在一封信中明言,不欲混淆公私两方面,不欲引来不必要的争论使皇家协会蒙污。但是去职之后,赫胥黎便不复有体制的约束,不再顾虑皇家协会加在他身上的公共责任。他忽地“跳出三界外”,很快就“故态复萌”,从一个学术机构的管理者又变回口无遮拦、无所顾忌的批判者。在他人生最后的十年当中,赫胥黎卷入多起争端,从《圣经》阐释到有关“不可知论”的大辩论,无处不见他的身影。赫胥黎虽已进入花甲之年,但在这些学术和的交锋当中仍然大杀大砍,一往无前,其旺盛的精力和过人的勇气令年轻人也望尘莫及。也就是在这一阶段,赫胥黎开始猛烈抨击《圣经》,将经中一切神异故事统统斥为神话和传说,认为“《圣经》无谬误”的传统观点必须彻底摧毁。
一八八五年赫胥黎与格莱斯顿(W.E.Gladstone,一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