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0-02-25 12:04:47

所谓得救之道

——《刀锋》读后感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迦托—奥义书》

《刀锋》是我读的第二本毛姆的小说了。和《月亮和六便士》一样,他始终在讨论人应该怎样活着,在社会中应该是怎样的地位。但《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不同的是,主人公拉里原先是个凡夫俗子,他也会有人的七情六欲,而且比后者中的思特里克兰德要友好得多。因此,我以为《刀锋》更贴近现实,所以更能让我思考那个问题:人,究竟应该如何活着?

也就是说,在这个现实得残酷的社会中,在这个形形色色的世界里,什么才是你的得救之道?什么才可以让你解脱?什么才可以让你翻越内心理想和他人看法的刀锋?

本书非常成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毛姆成功塑造了很多人物。首先谈谈艾略特。说他是个势利鬼,这一点不错。但毛姆并没有极力贬低他。他一心想要挤进上流社会,为人热情大方,风度翩翩,诚然,他的起心也许令人生厌,但他确实是个善良的人,非常健谈,你无法否认这个人是个很好的朋友。在他已经卧床不起时,仍然为了一张邀请函伤心不已。可见,他的确势利,但除掉要在上流社会有个很好的地位以外,他别无所求。说到底,他就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符合常人的价值观,也许是个成功之人。势利并不是他的错。世界如此,他不过是随波逐流。他的得救之道,很幸运,就是不断开宴会,认识更多的名流,最后让自己也成为名流。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

伊莎贝儿是艾略特的外甥女。她有着美丽的青春,活泼,可爱,总之是一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幻想自己的种种浪漫。她爱拉里,而且在一战前和他订了婚,可是战后拉里既不读大学,又不找工作,还要去巴黎晃膀子,这让伊莎贝儿非常伤心。最终,她和拉里解除了婚约,嫁给了一直苦苦追求自己的格雷,虽然她一点都不爱他。格雷很有钱,是个憨厚之人,伊莎贝儿得到了应有的富裕的生活,即便是格雷后来破产了,她也毫无怨言地跟着他,白手起家。所以伊莎贝儿并不能算是个势利的女孩,只能说是正常人,有情有义。她有着基本的妻子和母亲的责任,生活平静而幸福。但与此同时,她一直苦恋着拉里。当她得知拉里要和一个放荡下流的妓女索菲所结婚时,她居然狠毒地给索菲下套,让她失踪,间接导致了索菲的惨死。伊莎贝儿这样做完全有她的道理。其一,她还深爱着拉里;其二,拉里和索菲就算是结婚了,也注定会走向灭亡。她确实毁了一桩不可能的婚事。她觉得索菲是“坏人”,是下流的人,这样的人会毁了拉里。总之这是一个普通的,现实的,有点崇尚物质的女孩,并不是什么崇高之人。她并不想像舅舅艾略特那样要成为什么名流,她只想要美满的家庭和富足的生活。有段描写我印象深刻:

“你真啰嗦。你认为我牺牲自己,就是为了让一个疯狂的淫荡女人把拉里抓在手里吗?”
“你怎样牺牲自己的?”
“我放弃拉里的唯一一条理由,是我不想影响他的前途。”

“去你的,伊莎贝儿。你放弃拉里是为了方形钻石和貂皮大衣。”

说起她的得救之道,很简单,就是有一笔财产作为靠山,富裕地过完一生。最终拉里终于从她的生命中消失,所以不管她以后继续爱他与否,都不会影响到她的生活。

刚刚说到一个叫索菲的女子。她是伊莎贝儿、拉里等人童年的玩伴,儿时是个害羞而谦虚的女孩,经常写诗,但因为战后死了丈夫和孩子,变得消沉而绝望,穷困潦倒,甚至下流。她激烈,就像燃烧着的火焰,让人看了有种想要爆发的冲动;同时,她也粗暴,放荡,令人不屑。她靠着酒精和大麻维持自己的生命,随便在酒吧找个人睡觉。在中了伊莎贝儿的计谋之后,她成为一名水手,最终被人割喉杀害。她这种处事方式,得罪了什么人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你喜欢他们粗暴,是不是?”

“越粗暴越好。”

“总有一天会割你的脖子。”

“完全意想地到,”她咧开嘴笑,“早死早好。”

或许对于这样一个女子,她的得救之道最为清晰——死。

现在说说那个被艾略特瞧不起的,被伊莎贝儿忍痛割爱的未婚夫,索菲的准丈夫——拉里。他个子很高,消瘦,高颧骨,眼窝深深地凹下去,使他的目光变得深邃,睫毛很长。光是这外貌,我就已经喜欢得不得了了。他对于飞行的描述,简直像圣埃克絮佩里一样使人心醉神迷。在一战中,他参加了空军,他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趋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不明白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复员后,他既不读大学,又不参加工作,只是晃膀子。后来他决定去巴黎,不顾未婚妻的劝阻,只是去那里晃膀子。他在那里过得十分穷苦,一天只吃一顿饭。为了回答心中对恶的问题,他先后求教过神秘主义和天主教。后来他辗转去了印度,成为一名道士,带回了吠陀经。他相信绝对“梵”的存在,并在一瞬间感受到了灵魂与“梵”的结合,使他感受到了“绝对”的真实。他回到美国,把仅有的一点财产全都打点出去,在图书馆里继续他对真理的探索。他写书,但并不靠稿费谋生。他说,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钱对于他人来说意味着自由,对拉里来说则是束缚。最后,他决定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自己周游美国。至于先前提出的那个问题,或许,它本身就是没有答案的。因为有恶,所以才有善;因为有不幸,幸才那样珍贵。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只能和丑陋的东西共同存在。好吧,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并不是深奥的吠陀经义,而是拉里的得救之道。显而易见,他是越过刀锋之人,他将物质置于度外,而且“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在别人眼中它可能是一个不现实的疯子,但是对于他自己,这是他唯一活下去的方式。在探求恶与不幸的同时,他了解到更为重要的东西,是灵魂,是轮回,是绝对的真实。他的得救之道,也许我不敢妄下定论,但于我而言,是追求一种绝对。一种不幻不灭的东西。

也许拉里不是高尚之人,因为如果人人都像他那样,不近女色,人类就会灭种。当然不可能人人都像他那样。不像《月亮和六便士》,我对于理想主义,对于完全个人的追求,已经不再抱有伟大的定义。人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生将如何度过,任何人无权指手划脚。可以说,拉里的周游世界追求真理,是有条件的。首先他是孤儿,没有父母要照顾,其次他的未婚妻的离开,对他是一种成全。他的得救之道,比艾略特,比伊莎贝儿,比索菲,都要复杂得多。他并不是个聪明之人,但我仍然不能否定他是崇高的。他毫无杂念地追求自己的信仰,不为名利,他活得洒脱。如果说本书的主题仍然是人在社会中应该如何活着的话,拉里的活法,是最为崇高的。物质与精神,自古以来就是人们讨论的主题。而拉里并不是寻求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平衡,而是完全抛弃物质,追求精神,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毫无责任感之人,但拉里绝对不是。他极善良,和苏珊——一个模特兼妓女一同度过了一个夏天,照顾她的孩子,还准备和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索菲结婚,只是为了拯救她。他很真诚,也许这正是别人嘲笑他傻的地方,他有着天生的救赎感,换言之,他是出于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才选择和索菲结婚。这种人活在世上完全是为了自我认同。当然拉里客观上也给社会带来益处,比如治好了格雷的头痛。

这里扯一点题外话,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里面的福贵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无其他意义。还有《裸婚时代》里相恋八年的童佳倩和刘易阳,爱情最终败给了物质。道童不再爱刘了么?不是的,因为他们的爱情败给了贫瘠的物质。现实的残酷,绝不是精神可以与之抗衡的。

我想说的是,在物质与精神的较量中,物质是常胜将军。在一个绝大多数人都以物质的多少来衡量你的社会价值时,拉里这样一个绝对理想主义者的坚守,是令人敬佩的。他不是刻意地和谁作对,就算有一天世界以精神来衡量价值,他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的绝对。物质与精神,有时是相互制约的,而对于他,物质与现实的矛盾,恰恰是一种成全。

所谓得救之道,就是如何在世上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但越过的刀锋同样锋利。如果你自己迫于物质而放弃,那绝对不是什么低俗的事,如果你自己不能崇高,那请你不要否定别人的崇高。物质与精神,这是一个人生的抉择,选择了物质,不代表你心中没有精神。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像拉里一样崇高,更不能要求人人都像艾略特一样势利。大多数的我们,是伊莎贝儿,物质与精神都无法放弃的普通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这是拉里所说的话。而这也正是我,一个自认为并不崇高之人,一直以为追求的卑微而苦涩的理想。

《刀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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