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
发布时间:2018-08-11 07:45:02
发布时间:2018-08-11 07:45:02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本表格一式两份)
备注:1、请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此表,不得涂改。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民事责任事故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提供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代办须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
鼓楼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2层;
台江分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金源大广场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