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着装的规定(1)

发布时间:2018-04-23 09:47:10

关于规范着装的规定

为树立医务人员严谨、细致、认真、专业的形象,规范岗位人员的着装,制定如下规定。联合查房小组负责督导落实医务人员一项不符合要求,扣减个人0.2分。

1、工作时间必须岗位服装系好纽扣,佩戴胸(别在左上胸部),不能翻戴或插在衣兜里。

2、着装整洁,衣扣齐全,无污迹血渍、不得有缺扣、残损。

3长袖工装袖口不外露内衣女士裙长不超过工装,不穿艳色裤袜男士夏季不穿短裤。

4、头发干净整齐,男发不过耳,女发不过肩,长发应盘起。男士不留长胡须,女士不浓妆艳抹。

5、不涂不留长甲、不戴耳环戒指手链等饰物。

    6、工作时间不赤脚穿凉鞋、拖鞋(手术室及特殊检查科室除外)

7、离开岗位,不得穿工装到食堂就餐、门口取快递、外出办事、参加会议(特殊会议安排外)等

    8非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着装要体现职业特点,符合着装搭配原则和职业着装要求。

附:着装搭配原则、女士职业装要求

二○一四年七月十

着装搭配原则

(一)整体和整洁性原则:

培根——美不在部分而在整体着装的整体美构成因素多方面

(色彩、款式、质料、饰品的佩戴做到统一和谐)

(二)TPO原则(Time Place Occasion

1、与时间相适宜(每天、季节、时代)

2、与地点相适宜(岗位、商场、宴会),使服装有一种“现场感”。

3、与目的相适宜(工作职业、严谨、高雅/购物休闲)。

(三)和谐原则

穿着要和年龄、形体、职业相吻合

女士职业装要求

1高雅、端庄、大方、整洁,色彩不要太鲜艳,款式简捷。

2舒适、不宜起皱

3女性套裙裙长应至膝盖处,穿丝袜,着高跟鞋(袜子无脱丝、破损现象)

(以上摘自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网站)

关于规范着装的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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