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迟子建小说

发布时间:2018-06-30 17:13:47

浅析《额尔古纳河右岸》中色彩词的运用

法国文学评论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曾说道:“色彩之于形象有如伴奏之于歌词,不但如此,有时色彩竟是歌词而形象只是伴奏,色彩从附属地位一变而成为主体。”[10]色彩是人们感知大千世界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如此色彩也是美的一种重要属性,虽说它本是绘画用语,但当它作用于语言中就具有了相当强的修饰功能和审美情感功能,“虽然文学艺术作品对色彩描写没有绘画那样具体、那样实,但它能化虚为实,寓虚于实,从而诱发欣赏者的想象力。”[1]文学是一门语言的艺术,索绪尔说:“语言是符号系统,色彩词与其他语言符号一样处在这个系统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整体系统之中。语言符号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符号,而是有社会性的。色彩词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它不仅反映客观事物的色彩,同时也表现人的意志、感情、意识。”[2]可见语言艺术的构建离不开色彩,离不开色彩词。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4]是众多评论者对迟子建小说语言的概括。自然而然,像诗一般浪漫,像画一样绚烂则是《额尔古纳河右岸》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自然平和并不意味着无色透明和索然无味,相反我认为迟子建是位经验老道的画家,毕淑敏就曾说过“读迟子建的时候,我总是看到莹莹的白雪、绿色的草莽和一星扑所迷离的殷红……”[6]《额尔古纳河右岸》是迟子建主要代表作之一,小说以一位年界九旬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位酋长女人的自述,向读者描述了一个民族近百年的兴衰变迁,作者用她独特清丽的语调,一如既往的柔美笔触,充满诗意的文学想象,在一天的时间里向人们展示了鄂温克民族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迟子建在这部作品中充分发挥了自己对色彩的敏感天性和丰盈的想象力,在自由流淌的语言中为读者营造出丰富的色彩世界。笔者将从色彩与情感、色彩与形象、色彩与修辞这三个方面浅析《额尔古纳河右岸》中色彩词的运用。

第一章色彩与情感

色彩是构成构成客观事物的形式的重要因素之一,色彩刺激人的视觉器官,使人通过感觉色彩而领略客观事物的形式美。文学作品是通过作家的头脑创作出来的,这就使得文学作品中的色彩不仅表现事物的色彩属性,还能够引导人们去感受色彩所蕴含的情感和意义。

一、凝重的色彩

“黑”是一种十分常见的颜色,同时也是《额尔古纳河右岸》中出现最多的色彩词之一,一般来说黑色代表严肃庄重,比如法庭上的法官一般穿黑色的衣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法律的公正意味,又比如乐团里的演奏家们穿黑色的礼服则显现出了演出的庄重和仪式感。除此之外,黑色又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死亡、黑暗,阴险,给人凝重压抑的感觉。例如:

1)我不愿睡在看不到星星的屋子里,我这辈子是伴着星星度过黑夜的。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

2)他寻着声音走过去,见是一个老女人,靠着一棵干枯的漆黑的树,正蒙着脸哭泣。

3)它旁边的月亮又圆满了,不过它不是银白色的了,它成了黑月亮了,堪达罕的鲜血已把湖心染成黑夜的颜色。

4)可乌鸦太多了,赶走了一群,又来了一群,它们就像黑压压的云彩一样,让人压抑

5)公雷神的威力很大,他有时会抛出一团一团的火球,劈断林中的大树,把它们打得浑身黢黑

6)尼都萨满为达玛拉主持葬礼的时候,南归的大雁从空中飞过,它们组成的形态像树叉,更像闪电。不同的是闪电是在乌云中现出白光,而大雁是在晴朗中呈现黑色的线条。

7)她穿了一身的黑衣裳,看上去就像一只乌鸦

1句中对于习惯了住在屋子或楼房里的普通人来说,黑夜里的“漆黑”屋顶本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但对于一辈子住在乌力楞的鄂温克老人而言,“漆黑”的屋顶不亚于任何可以想象得到的恐怖事情,它象征现代社会对自然原始的民族文化的冲击,压迫,束缚。“黑”色以其强烈的视觉效果和弥漫在作品中的那种沉郁、忧伤、压抑,和浓重的伤感相呼应。例2句中的“漆黑”的树和例5句中的被雷劈过的“黢黑”大树就像是躲在背后的鬼魅身影,下一秒就要跳出来,“黑”色更增添了恐怖,阴冷之感,与呼呼的风声还有蒙着脸哭泣的老女人相照应,渲染出了阴森恐怖的气氛,衬托出了老女人的悲伤无助。例3句中出现的“黑月亮”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死亡意境,“银白”的月亮代表着光明和纯洁,“黑月亮”就没有那么可爱了,简直是死亡与地狱的代名词。鲜血本是耀眼的红色,却在夜色与“黑月亮”的浸染下变成浓稠的黑,这种化不开的黑就像一个向下不断延伸的漩涡,像要把人给吸进去一样,这就是“黑”色给我们带来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制造的心里恐慌。4句中出现的“黑压压” “黑色”是乌鸦羽毛的颜色,乌鸦是死神的代言人,“黑“色加重了死亡的气息,一大群黑色的乌鸦更沉重得让人喘不过气。例6句中与白色闪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色”的雁阵,黑色线条冷硬、刻薄、呆板形象加之不时萦绕在读者脑海中大雁的悲鸣,突出了葬礼阴森,恐怖,悲伤的气氛。

除了“黑”以外还有一些颜色也给人凝重的感觉。例如:(1)当马终于停下来的时候,拉吉米只觉得马鞍一片湿热,一看,是一摊红的鲜血,他的阴囊被撕裂,睾丸已经被颠簸碎了。“紫红”本身就给人一种阴暗,沉郁的印象,鲜血变成了“紫红色”就给人凝固,污浊的感觉,更衬托出“睾丸已经被颠簸碎”了的暴力、恐怖、血腥之感。又例如描写堪达罕被捕杀倒下的句子:(2)……不过它也不是立刻就倒在水中的,它像酒鬼一样摇晃了许久,这才“咕咚——”一声倒下了,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那水花在银白的月光映衬下,呈现着黝蓝的色调。“黝”就是“黑色”,“黝蓝”就是“黑蓝”在这里描写本该无色的水花,再与耀眼的银白色月光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给人一种灵异,鬼魅,阴森的感觉,就好像有一个深不可测的漩涡把堪达罕给吸了进去,并夺去了它的生命。(3)她常常面色苍黄地到妮浩那里,跪在玛鲁神前,虔诚地祈祷着。“苍黄”是白中泛着黄,这种颜色出现在一个人的脸上代表着两种情况一是这个人营养不良还有一种情况则是这个人遭受了强烈的精神打击,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给人一种沉重与压抑之感。

二、清丽的色彩

除了使用给人凝重,沉郁之感的色彩词,迟子建更喜欢并固执的使用着清丽、明亮、富有生机的色彩词。比如“黄、绿、蓝、白等。比起控诉恶的、丑的事物,迟子建更喜欢赞扬人性与自然的真、善、美,更愿意去歌颂自然对人类的馈赠和人与自然相依相偎、相辅相成的朴素情感。迟子建的小说创作是建立在故土之爱的基础上的,“世界首先向我展示的是黄昏的冬景,茫茫的雪野、冰封的河流、高大气派的木刻楞房屋、安然释放着宁和之光的冰灯、黎明前无边涌动着的朔风……”[7]因此迟子建更愿意用一些明亮清丽的色彩来表现出自己对故乡的热爱、眷恋和深情礼赞。例如:

1)湖水也是碧蓝的。拉穆湖中生长着许多碧绿的水草,太阳离湖水很近,湖面上终年漂浮着阳光,以及粉的荷花。

2)冬日的阳光不管多么的亮堂,总给人清冷的感觉。那时林中的雪很薄,向阳山坡上的荒草和落叶还枯黄地裸露着

3)镜子里反射着暖融融的阳光、洁白的云朵和绿色的山峦,那小小的镜子似要被春光撑破的样子,那么的饱满,又那么的湿润和明亮!

4)春日的阳光是那么和煦,它们照耀着新碱场,那丝丝白光就像入了土的盐发出的芽,鲜润明媚。

5那两只猴头蘑被阳光照得莹白明亮、晶莹剔透的,就像树上长出的耳朵。

6)那个晚上的雪很大,从火塘反射的微黄的光影中,我看到了飘向希楞柱的雪花。

例(1)句中“碧蓝”“碧绿”虽都属于冷色系,但由于“碧蓝”的湖水给人清澈透明之感,“碧绿”的水草又有着欣欣向荣,生机勃勃之意,又加之“太阳离湖水很近,湖面上终年漂浮着阳光,以及粉的荷花”脑海就会忍不住浮现波光粼粼的湖面,在湖中摇曳的水草水中漂浮着的粉色荷花,这样美好的画面,就让人有眼前一亮的感觉。例(2)句中“枯黄”更偏向于灰暗的冷色系,但是由于在特定的环境下与句中“向阳山坡”“薄薄的雪”相映衬,就给人一种亮得微微刺眼的感觉,却也并不觉得灰暗。例(3)句中“白”的云“绿”的山描绘出了浓浓的春意,“白”色的纯洁与“绿”的浓郁绘成了一副色调干净明亮的春光图,既饱满,湿润又明亮。例4句中白色本就是最亮的颜色,更有纯洁美好的意蕴,丝丝“白光”浸润着春日的明媚与温暖,例(5)句中“白色”的猴头菇因为有了阳光的照射发出莹莹如玉,晶莹剔透的光泽,“莹白”的猴头菇更惹人喜欢。例(6)句中“微黄”突显了火苗的微弱更给人一种模糊飘渺的感觉,营造出一种温馨的氛围。正是这些淸清淡淡的“绿”、“蓝”“黄”“白”在迟子建的笔下像沾染了仙气一样总能发出莹莹的光。

凝重的色彩渲染沉郁、伤感的气氛,刻画鬼魅、恐怖的死亡,与全文弥漫的淡淡哀愁、悲伤相互交织使读者感受到作者对这个拥有着灿烂文化却行将没落的鄂温克民族深深的惋惜。而清丽的色彩勾画出的美好景色却表现出了迟子建对这个将要淹没在现代化进程的洪流中仍旧倔强保持自我的民族最真诚的热爱与赞美。

第二章色彩与形象

中国传统文艺创作强调“形似”,“形似,就是要求形象在外部造型上基本忠实于生活中的原型,符合近似于生活的本来面目。”[1]客观事物离不开色彩,“色彩描写是文学反映现实的需要”,[1]因此没有色彩描写,就不能够做到描写得生动形象。

三、变化的色彩

色彩的固有色相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化繁多。物体除了有自身的固有色,它的色彩还会受环境和光源的影响,同一种颜色在不同的光源和环境的作用下会发生深浅浓淡的变化。世界上任何一种事物和现象都不会是孤立存在的,色彩也是如此,优秀的作家在小说中运用色彩词时往往不是孤立的,就像画家会根据基本颜色调配出更多种的色彩一样,作家也不会单一的使用一种基本色彩词。迟子建本身就是一个对色彩极为敏锐的作家,以《额尔古纳河右岸》这部作品中出现的“红”的色彩词为例:

仅仅是“红”的色彩词就有7种变化

1)野兔的内脏像鲜红的花朵一样开在林地上,冒着丝丝热气。

2)那暗红色的肉条就像被风吹落的红百合的花瓣。

3)他搬起一块石头,扔向老狼,正砸在它的脑袋上,老狼被激怒了,血红着脸朝达西反扑。

4)最大的是头盖骨,其次是一堆还附着粉红的肉的粗细不同、长短不一的骨头,像是一堆干柴。

5)她用都柿的果实把白布染成蓝色;用红豆把白布染成水红的颜色。

6)我们的祖先利用那里深红的泥土,在岩石上描画了驯鹿、堪达罕、狩猎的人、猎犬和神鼓的形象。

7)妮浩走后的第三年,玛克辛姆身上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举止,他用猎刀割自己的手腕,他把赤红的火炭吞进嘴里。

8)太阳每天早晨都是红着脸出来,晚上黄着脸落山

迟子建对色彩敏感的天性以及对事物细致的观察,使得她能够游刃有余运用这些色彩词,“鲜红、暗红、血红、水红、深红、赤红”都体现的是“红”这一色彩深浅、明暗的变化,同一个基本色彩词,受到“鲜”、“暗”、“深”“赤”等不同修饰语的修饰就使得一种普普通通的红色呈现出各种细微的差别。例(1)句中的“鲜红”突出了红的血腥,强调了野兔的死亡才刚刚发生没多久,血液还是新鲜的。例(2)句中的“暗红”强化了红的腐败感,表现出了肉体的残败与就要腐朽的凝重感。例(3)句中的“血红”突出表现红的鲜艳,强调的是因为愤怒而导致脸部充血的状态。例(4)句和例(5)句中的“粉红”和“水红”都是为了突显红得淡而浅,前者突出肉的新鲜后者表现出色彩的淡雅柔和例(6)句中的“深红”强调红得浓郁却偏暗,这是为了突出深红色泥土的厚重感。句(7)中的“赤红”“赤”本身就有红的意思,更有解释“大火”为赤。“赤红”突出了红的温度与鲜艳。8句中的“红”是基本色,是纯度和亮度非常高的正红色,在这突出了日出时太阳的明艳。

四、混合的色彩

色彩的固有色受光源和环境的影响,不仅会发生深浅浓淡的变化,还会产生一种或多种色彩同时作用于某物上的混色效果。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1]光色和环境的配合使大千世界的色彩变化无穷,斑斓绚丽。迟子建从不孤立的看待色彩,简单的让色彩与所表现事物一一对应,相反她就像是一位画家将这个色与那个色搭配,调和出令她满意的颜色。例如:

1)雨停了,西边天上飘荡着几缕橘红的晚霞。

2)由于它们的嘴涂了太多的兽血,所以它们是紫红色的。

3)那是一片青色的岩石,所以赭红的线条一落到上面,就像暗淡的天空中出现了霞光。

4)……从北部逃难过来的鸟儿一群群地飞过,它们惊叫着,身体已被烟火熏成了灰黑色。

5)达玛拉接连失去两个女孩,整整一个冬天,她的脸色都是青黄的。

6)他那斑白而稀疏的头发和同样斑白而稀疏的胡子纠缠到一起,使他的脸孔看上去就像罩了一层灰白色的地衣……

“橘红”、“紫红”、“赭红”、“灰黑”“青黄”“棕黄”“灰白”都是由两个色彩词组合构成的混合颜色。例(1)句中的“橘红”就是在光照的作用上橘色和红色界限模糊而产生的混色的效果。例(2)句中的“紫红”色则是血液凝固后并且在木头上繁复涂抹后的色彩。例(3)句中“赭红”是岩石、泥土相互作用下的混合色彩。例(4)句中的“灰黑”是被焚烧过后的烟灰熏染出的黑色和灰色的混合色彩。例(5)句中的脸色是一种很难分辨和描摹的模糊色彩,“青黄”表现出了人物的精神状态差。例6)句中“灰白”胡子的描写则表现了人物的颓败和落魄。像这样的混合色彩在《额尔古纳河右岸》这部作品中就出现了多次,通过这样的混色作者可以搭配出更多的色彩词,如下表:

无论是变化的色彩还是混合的色彩,都是在光源和环境的影响下色彩产生的变化。运用好这类色彩词需要作者有对色彩明度,光度的高度敏感,能够准确的把握住色彩深浅明暗甚至是温度的变化,更需要作者有一颗细腻敏感的内心和仔细观察的眼睛。这样的色彩变化能够使描写更加的真实细致,生动丰满,真正地做到反映事物形象的整体特性特征,绚丽的色彩描绘了一幅幅动人的鄂温克民族生活图画,给读者带来了无限丰富的视觉享受和审美感受,使读者通过颜色就能够感受那里的民俗生活。

第三章色彩与修辞

文学作品属于美的领域,具有审美形式。文学语言的色彩美主要在于色彩词的运用,因此色彩描写是创造文学作品形式美的一种重要艺术手段,这种艺术手段归结于色彩独特的修辞作用

五、色彩的变易

色彩的变易指“有意改变事物的色彩,以达到绚丽的色彩效果的一种修辞手法。”[1]即作者让没有色彩的具有色彩,有色彩的改变原有的色彩。人们通过视觉器官去感受色彩,这就使得人们对色彩的感受带有主观情感。文学作品更是作家头脑创造出来的艺术产物,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带有作家的个人印记,色彩更是如此常常是“物皆著我之色彩”。[4]甚至有些作品的色彩描写,目的就是为了抒发作者的主观感情。因此作家常常突破客观事物本来的色彩限制,凭借着自己的情绪、情感来描写色彩迟子建在作品《额尔古纳河右岸》也运用到了色彩的变易。例如:

1)在这样的风声中,我的眼前闪现的却是那轮黑色的月亮,它撕裂了我的梦境,使我在东方现出白光的时候才沉沉睡去。

2)彩虹的变色使大家的脸色也变了,谁都知道那是不吉祥的兆头,母亲提前回到希楞柱。等那条几乎变成黑色的彩虹消逝的时候,她才走了出来。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已经提前哭我的父亲了。

3)秋日晴朗的夜空下,山峦泛出蓝色的幽光,而河流泛出的是乳色的幽光。

4)当安道尔啼哭着来到这个冰雪世界时,我从希楞柱的尖顶看见了一颗很亮的发出蓝光的星星,我相信,那是尼都萨满发出的光芒。

5)这些星星在春夏季节是绿色的,秋天是金黄色的,而到了冬天则是银白色的

1句和2句中出现的黑色的月亮和黑色的彩虹,就是作者凭借个人情绪所创造的主观色彩,我们见过白色、黄色、金黄色的月亮却不可能有黑色的月亮,同样的色彩斑斓的彩虹也不会是黑色的,这样带有主观情感的色彩是作者在特定的感情支配下所感受到的色彩,前一句是因为捕杀“堪达罕”,后一句则是预示父亲的死亡。作者用不可能出现的黑色渲染出了死亡的恐怖,悲伤和绝望。例3句中用蓝色形容山峦,用乳色(白色)描写河流也十分的奇特,勾画出奇幻、浪漫的意境。例4和例5句中描写星星的色彩更是精彩,有蓝色,绿色,金黄色还有银白色,让人不禁想到色彩绚丽的霓虹灯,最接近星星的色彩应该是白色,这么些丰富的颜色都是作者想象的产物,为的是营造出神秘、奇幻、浪漫的意境,突出表现大兴安岭自然景观的绚丽斑斓。

六、色彩的移情

色彩的移情指将色彩词的表情移用在表示事物、动作、性状的词上,或将形状次表示的感情义勇在色彩上的一种修辞手法。[1]色彩不仅能表现客观事物事的外在特征,更有其独特的功能——引起人的情绪和感情。色彩先引起人的生理感受进而引起人的心理反应;其次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也影响着人对色彩的感情倾向。因此作者通过色彩的移情,用色彩来修饰某一事物并通过色彩所引起人们的情绪和感情进而加深对该事物的认知,由于色彩的移情常常是作者主观情绪的抒发,我们通常借助上下文语境和作者的创作背景才能理解。在《额尔古纳河右岸》中有两例较为突出的例子,例如:

 (1)这年的夏天山上“黄病”流行,日本人取消了东大营的集训,不让猎民下山了。疾病在这种时刻为他们换取了自由。

2)这可怎么好,这不是要来“白灾”了吗?我们把雪灾叫做白灾。白灾不仅会给我们的狩猎带来不便,更可怕的是,它会威胁我们的驯鹿。驯鹿无法扒开厚厚的积雪去寻找苔藓,而会被活活饿死。

“白灾”白色的灾难,“黄病”黄色的传染病。“疾病”、“灾祸”这些都是属于抽象事物,本身并不带有色彩,在文本当中迟子建赋予了这些无形的事物具体可感的色彩,这些色彩所产生的心里感觉与它修饰的事物发生联系,使我们把对色彩的感觉转移到了该事物上。

我们会发现“黄色”是高贵,权力的象征,比如古代皇帝所穿的龙袍就是黄色的,我国许多古代建筑的代表颜色就有黄色。而文中的“黄色”修饰的是一种十分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在作者心中“黄色”是生命衰败的颜色,例如秋天衰败枯黄的植物的颜色,它象征着生命力的流逝。用“黄色”来修饰这种恐怖的疾病,从颜色上我们立刻就感受到了生命的衰败,甚至联想到了疾病发生时人们面黄肌瘦的样子,正是这“黄色”让我们感受到了这种疾病的恐怖以及危害是我们,对这一疾病产生了深刻立体的认识。对于“白”这个颜色词的研究,在学术界已经有很多了,他可以代表很多不同的意义。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白”色是一种带有禁忌的颜色,它与黑色一样往往指代凶兆和不祥。白色是大兴安岭冬天最常见的颜色,也是作者童年记忆中印象最深的颜色。白色给作者带去过欢乐,也烙下过灾难的印记。文中曾经很明确的指出“我们把雪灾叫做白灾”这不仅仅是因为“白色”是大雪本身固有的颜色更重要的是它强化了灾难的恐怖和危害的巨大,灾难预示着不祥预示着凶兆。

色彩的变易与色彩的移情都是色彩作用于文学作品当中的艺术手段,透过文章中的色彩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作者最真实情感,我们体味到了作者对死亡的敬畏和从容,看到到了作者对自然的爱与赞美,更通过色彩窥视到了作者的创作背景与灿烂的民族文化。

结语

综上所述可见迟子建在《额尔古纳河右岸》这部作品中运用到了大量的色彩词,所运用到的色彩词都是经过她精挑细选,用心雕琢而成的。本文从色彩与情感、色彩与形象、色彩与修辞三个角度进行研究。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迟子建通过运用色彩词,在情感上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使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文本感受作者的真实情感;在塑造形象上做到了细致生动,真实地反映出事物的整体性特征;利用色彩独特的修辞作用,既丰富了色彩的种类,又化抽象为具体可感,在读者头脑中构建立体清晰地图像便于读者理解文章。迟子建对色彩的探索和运用并不仅仅局限于《额尔古纳河右岸》这部作品当中,她所使用的色彩词广泛而丰富,当代文坛上,迟子建正以一种富有独特意味的色彩语言,标新立异,独树一帜,在形成独特语言风格的同时,也在不断深化、丰富、诠释着当代小说审美空间、审美境界、也在不断丰富着读者的视觉享受和审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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