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小鹅通收费标准_附件4

发布时间:2020-08-05


小鹅通收费标准_附件4 整理表




: 职业工种: 申请级别: 受理机构: 填报日期:




附件4
培训参加方式及课程安排
1.
参加方式
本次培训使用小鹅通直播平台,请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直播间,按实填报个人信息。

2020年全国有机产品内检员线上培训班
2. 课程安排
时间
900 -9:15 开班讲话
培训课程 主讲
中心领导
915-9:45 2020年再认证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栾治华副主任 945 -12:00 新版标准及实施规则变化解读
有机产品认证指南
1400-15:30 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文件说明及范例
1530-16:30 证后监管工作及相关案例
质量管理部 境内认证部 行业专家

有机产品认证标识使用指南
1630-17:00 有机产品销售证申请指南
17:00-17:15 收退费相关要求及程序 17:15-18:00 考试

评审颁证部
综合部

3. 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实行封闭教学,培训前会将直播间密码发布在微信群内,凭密码进直播间学习。
2、本次培训安排在线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明,请务必保证学习时长和学习质量。
3、培训合格证明与发票将一起邮寄至各地绿办(中心),请认真填写发票信息表。











苏大研〔20172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研究生 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业经学校20162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 2017111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延长学年、退学、取消学籍、注销学籍等处理流程,结合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原《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苏大研〔20142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超学习年限处理办法
(一)学习年限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第三章规定,学习年限为学校允许注册研究生在校学习的最长期限。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8年。
(二)不计入学习年限的时间
研究生在校期间有承担特殊任务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派的援外、援藏、援疆、援建、支教、公派项目以及服兵役等),提供相关组织证明文件及其他充足的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其执行任务的时间可不计入学习年限。
(三)超学习年限处理办法
20099月及以后入学的超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2012
9月及以后入学的硕士研究生、20123月及以后入学的在职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规定的学习年限5年、博士研究生规定的学习年限8年执行。逾期未毕业者,按退学处理。
第二条 退学
(一)自动退学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本人未主动办理退学手续的应按自动退学处理:
1、经导师提出,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不宜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办理博转硕;
2、超过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 3、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的;
4、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擅自离校连续两周的,或出国、出境未经学校批准延期两周以上未归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正常注册的。 (二)自动退学处理流程
针对上述145者,由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前一周将拟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针对上述236者,由研究生院提前一周通知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基层研究生培养
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出拟处理意见。
研究生院审核确认退学名单后,启动自动退学处理流程。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1、对于能电话、邮件等方式直接联络上的研究生,由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其在10个工作日内返校办理退学手续,并在联络过程中留存交流凭证;
2、对于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络不上、但有准确通讯地址的研究生,由其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以特快专递寄出《返校办理退学手续的通知书》至研究生本人,通知研究生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返校办理退学手续;
3、对于已联络上但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也未提出异议的研究生,各基层培养单位以联络过程中留存交流凭证或特快专递跟踪查询单等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申请对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4、对于经多方联络,仍无法联系上的研究生,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分管领导和其导师签字盖章的联络情况说明作为附件(对于还未分配导师的研究生,其导师签字由分管领导代签)提出对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作为附件的情况说明中,学院和导师应明确说明通过何种途径联系过该生及最终结果。如果联系电话已停机或无应答、通讯地址更改、快件无法投递、电子邮件无回复等,务必在材料中明确标注。

所有未按要求返校办理退学手续的研究生,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对其进行自动退学处理的通告在其所在学院(部)公示一个月,视作已通知本人。公示一个月本人无异议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拟定处理意见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公示一个月。公示后无异议,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作自动退学处理。自动退学名单由研究生院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三)主动退学
研究生本人因各种原因主动提出退学申请的,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研究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被处理期间,不受理其本人提出的退学申请。
(四)退学证明
退学研究生可按《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第八章第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领取退学证明。学习不满一年的退学研究生,发给学习证明;学习一年及以上且按计划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硕博连读生退学的作硕士生肄业);在学制年限内或学校允许延长年限内,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
结业证书。
第三条 博转硕
(一)硕博连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办理博转硕手续: 1、转博士研究生一年后,经导师提出,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2、本人提出不愿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 (二)办理博转硕流程
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和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向江苏省教育厅提出恢复其硕士研究生学籍的申请。省教育厅批准后,将其博士研究生学籍转为硕士研究生学籍,原博士研究生学籍注销。
第四条 取消入学资格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
(二)取消入学资格办理流程
新生报到前,研究生院发放给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名册。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录取名册(含恢复入学研究生名单),审核新生报到情况。对于未报到者,由所在基层培养单位在新生报到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未报
到情况统计表》,将其作放弃入学报研究生院审批。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第五条 取消学籍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学籍:
1、在入学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 2、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中止学业。 (二)取消学籍流程
研究生所在基层培养单位提出取消学籍处理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伪造的学历证明、伪造证件等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第六条 直接注销学籍
在学期间死亡的研究生,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直接注销其学籍。
第七条 附则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港澳台研究生,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按原规定执行,如有与原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112日印发



关于公示2015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
通知

学院各部门、全体学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费[2015]71号)以及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通价费[2015]5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5年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15525
附: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收费公示表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收费公示表
20155
序号 1
收费项目 高等学校教育收费 普通高校学费
文科:4700/苏价费2014136 专科生、五年学年 一贯制后两工科:5300/年学生
学年
艺术:6800/学年
2
高校与境外高校合作办学收
12000/学年 苏价费2005210 国际商务、苏财综(200552 体艺术专业
苏价费[2004]150 苏价费[2014]135
专接本自考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备注
3
文科:4200/学年 工科:4500/学年
艺术:4800/学年
住宿费 服务性及代收费
教材费

4 1.
800/1500/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 新生预收200苏价费2007270 元,学期结束按实结算,多退少住宿学生

全体学生



2 3 4 5 6 7
新生体检费 军训服装费 军训伙食费 图像采集费
公寓用品代收 料费 医疗保险
补办证卡工本
上机上网服务 体育场馆对外服务费 培训费
20/ 招标价 298/ 12/ 招标价

苏价费2007270 苏价费2007270 苏价费2007270
新生 新生 新生
除外语、会计等专业外
8 9 10
100/ 30/
2014年医保收费标准 江苏省高校服务性及代收费管理办法
新生 在校生 在校生



苏价费函〔2007156新生、毕业生
苏价费2007270 市物价部门核定
新生 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
每小时1元,江苏省高校服务性及得定额,允许包代收费管理办法 月(季、学期) 低于市场价、本补偿
江苏省高校服务性及代收费管理办法
10 11
社会对象 在校生


每人每课时不苏价费2003408 超过10元(每苏价规[2013]2 课时按45分钟计) 报名考试费30/生,口语考试费50
苏财综[2009]5号,苏价费[2009]58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等
1.
报名考试收费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费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费
在校生

2
一至二级90/财综〔1999110号,人(其中笔试计价格〔1999119960元、口试30号苏财综〔200472元)三至四级号、苏价费函〔2004120/(其中85 笔试80元、口40元)
在校生

3 全国计算机等一至三级每人苏财综2013103 在校生


级报名考试费 4
江苏省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 其他职业(工种技能鉴定、考证报名费
70元、四级每80 教育厅组织,40/
220
按文件标准执行
在校生

5 按文件标准执行 在校生

6
按文件
教财[20062 苏价费[2004]456
在校生
报名费标准详见各主管机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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