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 知识讲解

发布时间:2020-05-29 09:00:39

故都的秋

编稿:商章红 审稿:姜虹

学习目标

1.了解郁达夫及其作品;

2.掌握重要字词;

3.了解写作背景,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心境。

知识积累

文学常识

作家作品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字达夫,浙江富阳人,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郁达夫1913年留学日本,深受近代欧洲和日本各种社会思潮和文艺作品的薰陶;1922年回国,与郭沫若等组织了“创造社”;1930年参加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抗战爆发后,流亡到苏门答腊坚持抗日;1945年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1952年中央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代表作有短篇小说《沉沦》《春风沉醉的晚上》《薄奠》;散文集有《郁达夫文集》《达夫游记》等。

写作背景

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并进行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在杭州居住了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这二三年间,郁达夫花了很多时间到处游山玩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排遣现实带给他的苦闷和离群索居的寂寞。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这是他在这段时间创作的主要收获,为我国现代游记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杭州其间,郁达夫提倡静的文学,写的也多是“静如止水似的遁世文学”。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

字词总汇

字音

混沌(dùn) 潭柘(zhè)寺 一椽(chuán) 岐(qí)韵

颓(tuí)废 廿(niàn)四桥 平仄(zè) 房檩(lǐn)

成语

混混沌沌:迷糊不清的样子,模糊一片,不分明。

不能自已:无法控制自己,使自己激动的情绪平静下来。

一叶知秋:从一片树叶的凋落,知道秋天的到来。比喻通过个别的细微的迹象。可以看到整个形势的发展趋向与结果。

课文精要

理解主旨

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

理清结构

第一部分:总起(第1、2自然段),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

第二部分:分写(第3—12自然段),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

第三部分:总括(第13、14自然段),南国之秋,色味不如北国之秋浓。

把握重点

【高清课堂:故都的秋0分25秒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两句话告诉我们: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好就好在清、静、悲凉;可是北国的秋却较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作者接着补充“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不远千里”“要……更要”“赶上”,可以看出作者对北国秋天的渴盼和急切。这么急切的缘由,就是饱尝一尝“故都的秋味”。

吃东西会有味道,可是季节也有味道吗?辛弃疾的《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这秋天是有滋味的。在辛弃疾看来大约是愁的,是“欲说还休”的。郁达夫先生对于故都的秋的味道大约就是“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郁达夫为什么对秋天有这样的一番认识呢?而且对故都的秋感觉如此的特别呢?

在文章第12自然段作者分三层进行阐述:第一层举例归纳论证了不论国别、人种、阶级,秋之于人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第二层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第三层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这三层论述,包含两个信息:其一所谓景中之情“特清、特静、特悲凉”,并仅非作者个人的心境,所谓清、静、悲凉的感触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其二要彻底的感受这种“清、静、悲凉”,必须去北方。为什么必须去北方,作者在文章中有两处拿南国之秋和北国之秋进行对比。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南国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这个特点并不符合作者对秋的期盼:饱尝一尝秋味。但是江南的秋却是半开半醉的状态,所以作者说“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黄酒是江南盛产的一种低度水酒,色淡、味醇,犹如小家碧玉的江南女子;而白干是北方人招待好友的一种高度烈酒,清冽、味浓,好比豪气干云的北方汉子。黄酒虽醇美馥郁,可哪有白干的浓烈威狂更让人沉醉?同样,江南之秋虽温婉多情,可哪有北国之秋的热烈豪放更令人心醉?南方人爱吃的稀饭虽绵软爽口,可哪有北方的馍馍更实在香甜?鲈鱼虽肥嫩鲜美,怎能比得上大蟹的酥脆可口?黄犬虽忠实勤勇,焉能及骆驼的大度宽容?经此一比,北国之秋的魅力尽在不言中了。

所以郁达夫先生说“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那这北国的秋究竟有什么秋的深味?

北平是一座大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一般知识分子,久违了这个大城市,怀念什么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没有大城市的商业繁华,也没有政治生活的喧闹,特别让郁达夫念念不忘的是芦花。芦花非常朴素,从形状到色彩几乎没有什么花的特点。北平是不是就没有比芦花更为鲜明的花呢?当然有,西山的红叶、植物园的郁金香,各大公园中的菊花都是鲜艳夺目的。郁达夫的记忆把这些色泽明艳者都筛选掉了,他所选中的公园,不是游人如织的胜地,而是比较幽静的陶然亭。就是在这比较幽静的公园中,他所钟情的,恰恰又平淡得只剩下了柳条的影子。西山的虫唱,有的是野趣,与其说是大都市的,不如说是乡村的;潭柘寺的钟声,给人的联想,是古老、宁静而悠远的。在大城市的喧嚣中,没有宁静的心情是感而不觉的。

在这里,郁达夫所营造的故都之美超越了大都市的喧嚣,更具乡野的宁静和自然的境界。可即使是这些略带乡野气息的风景,在郁达夫这里也只是一笔带过。因为无论是乡野还是都市,都是所谓的旅游胜地、名胜古迹;无论其为美景,还是名胜古迹,都仅仅是历史留下的外在印记或者一种象征,这恰恰是“外来者”最容易引起注意和把握的。所以,外来的旅游者一定要去一个城市的风景名胜。来了北京,一定要去故宫,要去后海,要去长城。这些当然要去,因为他是古旧历史的痕迹。可是,这些都还不够,因为这样看到的不过是外在的象征。真正遗留下来的,一直传承不断的、鲜活的,却是渗透在北京普通老百姓骨子里的神韵。这就是千百来年故都文化的流传,表现在他们的日常生活里。

郁达夫先生说自己要饱尝一尝,十足赏玩这故都的秋味。

“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仅这“破屋”“清晨”“浓茶”“深院”,就足以把人带入北京所特有的悠闲、自如,而又有一点落寞的氛围之中。然后,指点你“看”“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文中用的是“你”,作者好像是一个导游,带领我们领略到了那种北国秋天的高远、辽阔、空寂的意境。这个时候,契合这个意境的姿态该是悠闲的。

“细数”从槐树片“一丝丝漏下来的日光”,“静对”“破壁腰中”“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从视觉和触觉上将日光的细碎表现得精细入微。郁达夫曾经说过:“小品文可爱的地方,就在它的细、清、真。细要细到能看见花下落蕊;清要清到不浓不烈,不混不浊;真要真到性情洒脱,不蔓不枝。”所以,郁达夫写的很细腻。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牵牛花以哪种色彩最好:蓝色,白色,紫黑,还是淡红;又想像如果在牵牛花底再“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那该是怎样一番情景。如此精细的审美眼光,又是这般的悠静。审美心理、自然、生活,连同人自身,都充分地美化、艺术化了。您大概咂摸出一点“秋味”儿,“感觉到十分的秋意”了吧?

可为什么要写牵牛花呢?

牵牛花是秋天北京城随处可见的一种花儿,朴实无华,毫不张扬,细细长长的花茎,喇叭似的花形,有蓝色、白色、紫黑色、淡红色等颜色。它们在秋风中摇曳生姿,楚楚可怜,容易引发人们深沉、幽远、萧索的感触。作者尤爱静对着蓝朵,那是因为蓝是冷色调,更饱含秋的意境与姿态,与作者彷徨落寞的心境相契合;同时也与文眼“北国的秋,却特别的来的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相照应。

接下来写的是秋天的槐树。“像花而又不是花”,面对满地落蕊,视觉似乎已经无力,音感、嗅觉也无从把握,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触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只能通过“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来感受那其中的美,让您感到十分满足,又有些朦胧,而说不清楚。

有着极其敏锐的审美力的郁达夫,又指引我们注意那“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凝神默对许久,才恍然领悟到一种“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的“味儿”。郁达夫这才告诉我们:“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这正是点题之笔,所谓“秋味”,所谓“故都”的“秋味”,就是这细腻、清闲与落寞和深沉。白居易的《开襟》中“黄萎槐蕊结,红破莲芳坠。无奈每年秋,先来入衰思”,更是与愁思相接。悲秋之情,可想而知。我们才会发觉:郁达夫所说的“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这份深沉,再次证明其与中国古代文人的关联之深。

然后就是秋蝉残声。“嘶叫”的“秋蝉”,“更是北国的特产”,“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一个“养”,就写出了秋蝉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极为亲密的,“蝉”,怪不得被称为“北国特产”“北平家虫”。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有一首咏蝉的诗“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侵。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在骆宾王的眼中,蝉既是自我高洁品质的象征,也是自我哀愁无奈的鸣叫。郁达夫笔下的“衰弱的残声”和“这嘶叫的秋蝉”,就有了以声响来写安静的味道了。在秋槐落蕊之后写秋蝉的鸣叫,让人想到杨凝《与友人会》中这两句“蝉吟槐蕊落,的的是愁端”。终于知道愁的来源了,这又在印证北国的秋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奇”“有味”“更像样”,这是北国秋雨的特点。

首先是“奇”。“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这个很有意思。小时候在南方,总听到大人们说“六月天的雨是小孩子的脸”,一会儿就过去了,又是晴天;可是故都的秋天,雨竟然也是这样下的,这就有了“奇”的感受了。

“有味”,雨也会有味?“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有味”的,是雨后所遇到的人,人所说的话;是他们“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的语气;是他们即使念错却正好的韵脚。

什么是更像样子呢?都市闲人的“闲”字,是很有神韵的。一般来说,都市生活的节奏是紧张的,身在都市而“闲”的人,就显出了一种情调。这些都市的“闲人”不一定有多少高雅的文化修养,但他们却有高雅的文化人的悠闲的格调,又为高雅的文化人欣赏。这才是:更像样子。

秋雨的三个特点,“奇”“有味”和“更像样”,其实就是北国的秋的深味,特别地清、静、悲凉的。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怎么又奇了?“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第二“北方”虽是“尘沙灰土的世界”,但有了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郁达夫写故都的秋,特别的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主要写了五幅图画:庭院秋景、秋槐落蕊、秋蝉残鸣、秋雨话凉、秋枣奇景。这五幅图画,充分地表现了故都秋天特别地清、静、悲凉的意蕴和姿态。“特别来得清,来得静”是指清净、悠闲。在漂泊的世界上,作者非常向往这种清静和清闲。

文中泡浓茶看天色和桥头树底的都市闲人等方面的描写,既是对北京市民生活的真切表现,也是作者的深深向往。在他的散文《北平的四季》中,还说他爱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还说“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说北平“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由此我们知道:故都已经成为作者生命里的一个意象,是他心灵的憩园。

既然如此,还为什么会是特别的来得悲凉呢?文章中无论是在“破壁腰中”,还是面对牵牛花的蓝朵,还是写秋草、落蕊、蝉声、秋雨、凉风,都有悲凉的况味。就是写果树那一段,在略显喜悦的调子里也有悲凉的意味,比如写西北风、尘沙灰土那几句。

郁达夫的散文《一个人在途上》,写自己漂泊的生活,重点写到了龙儿的死。其中写到“秋风吹叶落的时候,别了龙儿和女人,再上某地大学去为朋友帮忙,当时他们俩还往西车站去送我来哩”。散文《北平的四季》中有这样一段“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的浓,格外的切。最大的原因或许是为了我那长子之骨,现在也还埋在郊外广谊园的坟山,而几位极要好的知己,又是在那里同时毙命的受难者的一群”。一个人爱一个地方总是有理由的,面对故都的秋所引发的悲凉也是有理由的。长子和知己的死与这片土地的联系,使得作者对秋感悟的悲凉显得格外深刻。作者的生命消去了一大半的感觉,有着非常强烈的身世之感。

本文写于一九三四年八月,这年作者已三十八岁。岁月的沧桑,在他脸上和心上留下深重的痕迹。伤春悲秋是每一个到了一定年龄的人都会有的情绪,何况郁达夫还是一介文人。文人易伤感,尤其是在秋季。他们敏感的心,常会被一片秋草和落蕊触碰,被衰弱的蝉声缠绕,被秋雨打湿,被凉风扫过。文人的伤感,来自他们的人生经历和对岁月的深刻体悟,来自他们对时光匆匆的无奈,更来自他们对自己生命的看重。所以,这样的秋不能不使他们要尽情表达生命的意绪。

这些当然是悲凉的原因,可是郁达夫却从悲凉中获得了一种生命的快慰,心灵似乎获得一些满足。他说“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留住的北国的秋,留住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的故都之秋。要把这份清静留住,可以理解,为什么还要把悲凉留住呢?

陶渊明辞官归隐之后,“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为什么在闹市之中而无喧嚣之苦,就是因为他的心境“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悠然”很重要,就是老北京人所谓的“闲人”,有味儿。可是,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就“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了。那些“闲人”可能说不出原因,可是他们就是这么说话,这么生活的。当一种文化真正流淌在日常生活里的时候,这种文化才真正的获得了生命。陶渊明写自己的生活,作为农民的生活,他不是作秀,而是真正去种地。“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桑麻日以长,我土日已广。常恐霜霰至,零落同草莽”,他的生活就是这样,写诗不过是再现自己的生活。

郁达夫写故都的秋特点,特别的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只写小巷陋舍,不写繁华闹市;只赏秋虫落蕊,不看车水马龙。所以,郁达夫的悲凉不仅仅止于痛失爱子友人的悲凉,更多的还是一种“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感受。这种感受,是洒脱的、闲逸的、有着无所牵挂的、无所羁绊的悠然之感。它清而不冷,静而不闷,凉而不悲,风轻云淡,自然而然,完全是一个卸下了重重心灵枷锁,忘却了累累人生恩怨的自由人的感触。佛家说“慈悲”,这个“悲”不仅仅是悲伤的意思,还有尘缘清净,万事皆空的了然之感。郁达夫注目于人生的闲静、悠然,到底还是心里放下,才能做得到。

中国人说个人修养的时候,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欲除烦须无我,了却尘缘适不能自拔”。“无我”才会没有“吾执”,就是没有执着的东西;不汲汲于功名利禄,就是“了却尘缘”,超脱尘世:这才算是成全了“闲人”的悠然境界。达到这一境界,“闭门即是深山,人生随处净土”,就可以退一步天高地宽。从平静归于喧闹易,从喧闹归平淡难。不被理解的烦恼,皆因有名利心、儿女情。如果能顿悟出我是为自己活着,何必要别人去理解,就可以豁达超然地随处觅得净土了。

这没有泪水和惆怅的悲凉,是更深沉幽远的,是从人生体验中提炼出来的,是从骨子里生发出的。豁达的陶渊明,在欣赏“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之际,说自己“心远地自偏”。但就郁达夫而言,他没有陶渊明的那种境界,内心深处到底还有一些不舍:有对爱子朋友的眷恋;有对于往昔北京岁月的留恋。当初在创造社的时候,那么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激扬文字,指点江山;或者又有壮志难酬、报国无门的悲凉。只是郁达夫处于乱世,修养极深,悟得彻底,没有表露出来。郁达夫在文中的悲凉,既有我们日常所的悲凉,又不仅仅等同于这种悲凉。40分47秒】■

知识迁移

阅读下文,完成试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1.这三段文字写到了三种景况: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一段中作者选用了很多表示色彩的词,如________、_______等,它们都属于________色,显示了_________________的特征。

3.作者为什么要“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赏秋?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作者认为“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的理由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一句从_________觉、__________觉和_____________觉上写出了故都之秋__________的特点。

6.为什么说“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 

2.青、蓝、灰、白(任选二个);冷;深沉、淡泊。  

3.为了感受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会故都秋的质朴美。  

4.秋的特征应是清淡。  

5.听、嗅、触;静。 

6.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面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拓展阅读

秋 颂

罗 兰

秋天的美,美在一份明澈。有人的眸子像秋,有人的风神像秋。

代表秋天的枫树之美,并不仅在那经霜的素红;而更在那临风的飒爽。

当叶子逐渐萧疏,秋林显出了它们的秀逸,那是一份不需任何点缀的洒脱与不在意俗世繁华的孤傲。

最动人是秋林映着落日。那酡红如醉,衬托着天边加深的暮色。晚风带着清澈的凉意,随着暮色浸染,那是一种十分艳丽的凄楚之美,让你想流几行感怀身世之泪,却又被那逐渐淡去的醉红所慑住,而情愿把奔放的情感凝结。

曾有一位画家画过一幅霜染枫林的《秋院》。高高的枫树,静静掩住一园幽寂,树后重门深掩,看不尽的寂寥,好像我曾生活其中,品尝过秋之清寂。而我仍想悄悄步入画里,问讯那深掩的重门,看其中有多少灰尘,封存着多少生活的足迹。

最耐寻味的秋日天宇的闲云。那么淡淡然、悠悠然,悄悄远离尘间,对俗世悲欢扰攘,不再有动于衷。

秋天的风不带一点修饰,是最纯净的风。那么爽利地轻轻掠过园林,对萧萧落叶不必有所眷顾——季节就是季节,代谢就是代谢,生死就是生死,悲欢就是悲欢。无需参预,不必留连。

秋水和风一样的明澈。“点秋江,白鹭沙鸥”,就画出了这份明澈。没有什么可忧心、可紧张、可执著。“傲杀人间万户侯,不识字烟波钓叟。”秋就是如此的一尘不染。

“闲云野鹤”是秋的题目,只有秋日明净的天宇间,那一抹白云,当得起一个“闲”字野鹤的美,澹如秋水,远如秋山,无法捉摸的那么一份飘潇,当得起一个“逸”字。“闲”与“逸”,正是秋的本色。

也有某些人,具有这份秋之美。也必须是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美。这样的美来自内在,他拥有一切,却并不想拥有任何。那是由极深的认知与感悟所形成的一种透澈与洒脱。

秋是成熟的季节,是收获的季节,是充实的季节,却是澹泊的季节。它饱经了春之蓬勃与夏之繁盛,不再以受赞美、被宠爱为荣。它把一切的赞美与宠爱都隔离在澹澹的秋光外,而只愿做一个闲闲的、远远的、可望而不可即的秋。

赏析

罗兰笔下的秋天,是明朗而闲适的,带着她个人独特的风格。

从古到今,无数人写过秋天。秋天,在他们的眼中,是悲伤的,如秋风中的落叶,注定要飘零而下。而在作者的眼中,秋天是辉煌的,秋天也是悠闲的。留住秋天的美,或者就是她当时的惟一感受吧。

作者开篇点题,“秋天的美,美在一份明澈”,欣喜之情不禁跃然纸上。然后着力去刻画秋天的美:天里的枫叶、秋林映着落日的凄楚、秋日天宇的闲云、纯净的风、明澈的水……在作者的笔下,如树叶般脉络分明而又与世无争。在她的笔下,秋天不是静止的,而是缓慢流动的。

平淡而睿智的语言,使文章呈现一种感性和理性的糅合之感。作者用淡淡而诗意的语言描画了一幅秋景图。里面有树有日,有山有水,也有云和野鸥……没有人,却处处显现着人的品格。“有人的眸子像秋,有人的风神像秋”,在不知不觉中,作者把自己融进了画面,走访了一个“秋”。人的思想和景物的水乳交融,在平实的语言衬托下,显得诗情画意,而又透露出作者对人生事物的淡泊。“季节就是季节,代谢就是代谢,生死就是生死,悲欢就是悲欢。无需参与,不必留连。”这,就是她的人生态度。

“他拥有一切,却不想拥有任何”。这是秋天的神韵,也是具有秋之美的人的神韵。拥有一切,却愿意放弃一切,这是何等洒脱的态度啊!其实,人生也应该这样,适当放弃一点东西,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喜欢罗兰笔下的秋天,更喜欢这个“属于秋天”的作家——罗兰。不一样的秋天,带给我们的更多是心灵的感悟。秋天,是一个闲闲的,远远的,可望不可即的秋,而我,更愿意的是去做这样的秋天下的一个宁静而致远的人。

故都的秋 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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