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07 03:42:49

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一)哪些城镇居民可以参保?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包含经教育、劳动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职校、各高等院校中的中专班、技校班的学生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在册儿童。2童。3、本市城镇居民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户籍在本市、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少年儿满两年的人员。4、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二)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1、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按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2、老年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22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补助100元。3、一般城镇居民按每人每年22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60元,政府补助60元。对参保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筹集:
1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府补助60元。2老年城镇居民和一般城镇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180元。(三)缴费业务管理工作如何划分20元,政40兀,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少年儿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的缴费业务管理工作,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层收缴等相关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中专、技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工作。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其他中小学阶段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工作。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协助做好本校(所、园)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工作。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收缴,已参保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老年城镇居民和一般城镇居民于每年131日前缴费。其中,当年毕业的中小学阶段学生,按《办法》规定的缴费标准的一半缴纳。启动当年,缴费期为2007101日至1231日,缴费标准为《办法》规定缴费标准的四分之一,住院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办法》规定的四分之一,暂不设门诊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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