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2-05-07 18:33:31

渝青联发201017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各市直属团(工)委,重点联系单位团委

为集中展示当代重庆青年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按照聪明、勤奋、忠诚的要求,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推动“五个重庆”建设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就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评选推荐范围是: 14周岁至40周岁的重庆青年(含在其它地区工作的重庆籍青年和在重庆生活、工作一年以上的其它地区青年),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二、评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广大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重庆青年,可以推荐参与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

(一)踊跃投身“五个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大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三)为保卫祖国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

(四)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和重庆市赢得重大荣誉,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推荐方式

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各市直属团(工)委,重点联系单位团委推荐,重点向教学、科研、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五个重庆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基层一线倾斜。市管领导干部以及市级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一般不纳入推荐范畴。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由推荐单位签署推荐理由;认真填写《 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表》,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得有关党组织的意见。

(二)群众举荐

群众举荐包括有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历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

群众举荐的应由举荐人签署举荐理由,所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和事迹审核等有关工作,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业、隶属关系等分别送有关部门初审,核实其先进事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符合推荐资格条件的,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参与评选。

四、组织领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有关负责人组成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重庆市委,具体负责评选推荐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全面部署。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联合发文安排布置推荐评选工作。

(二)开展推荐。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团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部(处)、团(工)委,各市直属团(工)委,重点联系单位团委开展组织推荐工作;相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历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开展群众举荐推荐工作。

报送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47日。

(三)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基本资格的推荐人选为候选人,按程序参加审议提名。

(四)审议提名。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进行初评,从候选人中按照正式表彰人选名额12的比例审议推选出提名人选。

(五)公开投票。对推选出的提名人选在市级相关报刊和网络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通过报纸、手机短信和固定电话语音平台方式接受群众公开投票,三种投票方式的计票比例为433

(六)专家投票。由领导小组召集市内各行各业有关专家对提名人选进行投票。

(七)政审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提名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查。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各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八)投票表决。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终评审议并以无记名方式对提名人选进行投票。

)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召开第次全体会议,按照334比例将群众公开投票、专家投票和领导小组投票结果进行综合,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评审出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建议人选和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建议人选。

六、表彰奖励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联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由市委、市政府表彰重庆青年五四奖章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表彰重庆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不超过20名),颁发荣誉证书。2010五四青年节期间举行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颁奖表彰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认真审查、积极推荐。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工作,把近年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出来,为全市青年成长成才树立榜样。

(二)确保推荐材料质量。推荐单位应将推荐人选相关事迹材料和推荐表格以书面形式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一律以B5纸打印,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文档(包括照片电子文档)。

推荐材料包括:(1)《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原件一式3份);(2)撰写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并经本人签字(可附介绍主要事迹的录带或光盘);(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成果的技术鉴定意见、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等复印件(B5纸复印)。

人:团市委组织部 周川

联系电话:63861145(传真)

箱:zuzhibu123@163.com

邮寄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

编:400015

附件:

1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

2010325

主题词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工作 通知

(共印150份)


附件1

第十四届“重庆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

王志杰 共青团重庆市委书记

蒋建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员:

李卫东 共青团重庆市委副书记

市委人才办副主任、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刘大权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工作副处长

杨安军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钟红兵 共青团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

杨春渝 共青团重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大权、谢辛、钟红兵等3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

名:

单位及职务

推荐单位(盖章)


第十重庆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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