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7-30 18:53:45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须知

2013128日)

1、在职员工增减员通知:每月20日前,接各人力资源部增、减员通知,与客服核对基数、起始时间是否正确, 并进行登记。有上报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返回的每月截止至20日。(公积金托收单位增减通知、盖章表格返回截至每月13日。)

2、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为自由职业者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要求其按相应的基数、比例至少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的公积金费用及相应的管理费,由各人力资源部专管人员在中心系统中录入收费记录进行收费,并在当月20日前报给公积金操作人员。

3、汇、补交:用本部支票交纳住房公积金款的,在次月10日前,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汇交(每年6月份的汇交日期按各公积金管理部的具体规定执行)。用客户自己的支票交纳住房公积金款的,在支票结算期限内报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汇交,支票转交社会保险部至支票截止日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补交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补交申请》及《补交清册》,单位加盖公章。西城管理部要求员工补交期限超过一年的,除了需提供上述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劳动合同》。

4、核定基数:每年7月份进行住房公积金核定基数工作,由客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表》,职工本人在确认基数后签字,单位加盖公章。一年只能核定一次基数,对客户单位提出的在一年内多次核定基数并进行基数差额补交的要求,原则上不予办理。

5、转移: 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我处转出至国管的,需在住房公积金国管管理部开具查询书后,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由我处转出至外埠的,需由外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见附表一),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需由国管或外埠转移至我处的,由我处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提供给职工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6、支取:(1)职工本人因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职工因配偶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配偶的住房支取记录单。购买二手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契税发票、房产证。

根据朝阳管理部的最新规定,职工因在外地购买商品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原规定提供材料外,做过购房贷款的需提供贷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做过购房贷款的需提供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海淀管理部方庄管理部的最新规定,职工因在廊坊、三河、燕郊开发区三地购买住房的,海淀管理部暂时不予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何时恢复此项业务的办理,需等待管理部另行通知。

2)职工因租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住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

在外地租房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及税务机关开具的租房发票真实性的证明。

在朝阳管理部缴费的单位职工因租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仅限在北京租房),必须由税务机关、或者乡(街道)一级政府机关开具租房发票及完税证明,并且保证租房发票和完税证明上的印章保持一致;由地产中介机构代开租房发票的暂时不能办理支取。

海淀管理部中关村管理部方庄管理部缴费的单位职工因租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身份证、住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资料外,还必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该房屋是通过房屋中介租赁的,房产证复印件上必须有房屋中介机构盖章。 (房屋中介机构名录见附表五)

根据海淀管理部的最新规定,如果职工租赁的房屋地址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系统中找到相似记录,疑似重复提取的,管理部执法部门将收下提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与相关机构进行核实,经确认租房行为真实存在且租房资料真实有效的,管理部将予以办理;经确认租房行为及租房材料虚假的,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计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职工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将违规单位和违规职工一并列入管理部的“违规黑名单”。

3)职工因大修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住平房的职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及修缮费用发票、住楼房的职工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住房在农村的职工应提供乡、镇一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职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退休证。

5)进城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离职后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本人提取申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后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

7)职工死亡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死亡证明书及公证书。

8职工出境定居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

9)因遇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失超过年家庭收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以下两种情况:如遇重大疾病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有医院盖章的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家庭收入证明及本人提取申请。如遇不可预见的事故或灾难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家庭收入证明及本人提取申请。如是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职工的配偶、职工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发上的突发事件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与职工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10职工因生活困难领取低保金原因支取: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11)职工因判刑原因支取:法院判决书。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章。

1:在朝阳管理部第一次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了购房发票(或者二手房的契税票)、租房发票(包括完税证明)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外,其他住房支取资料可以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由单位填写《承诺书》(见附表二),并加盖公章。

2:如有客户与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约好自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支取业务,需由客服人员在系统中录入“社保业务”,不用录入具体材料,只需在“备注”中标明“自带材料”。

3:如有住房公积金二次支取业务,需由客服人员在系统中录入“二次支取”,需变更支取账号的,在“备注”中录入新账号。

7、住房公积金退款:《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主动付款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退款人签字同意)、退款人身份证。

注: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管理部通知,在朝阳管理部缴费的单位,不是由管理部原因所造成的多缴费的情况,将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退款。

8住房公积金集体转户:《单位集体转户申请表》一式四份、《单位集体转户申请》一式四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四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9、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登记信息变更:如支取卡号、身份证号、姓名等,需要提供银行卡、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10支取记录单信息变更:《提取记录单变更申请书》一份、配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单位信息、经办人变更:《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单位盖章,本人以标准楷体签字并将原始尺寸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现工行、建行、交行、招行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交行、招行办理的联名卡可以办理预约支取。)

13、单立户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开户登记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印章;《开户申请表》一份,加盖印章;《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份,加盖印章;《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并加盖预留印鉴章;《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

在方庄管理部办理新开户的单位除了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同时提交《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从开户的第二个月起必须办理托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除了方庄管理部之外的各区管理部均要求新开户的单位必须办理数字证书,并在网上申报业务。

1)初次办理数字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A、填写《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B、《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证书费用:280元。

(2)已办理过社保或者地税数字证书的,只需要与住房中心做一下关联,不用再办理新的数字证书。

与住房中心做数字证书关联的除需提供上述A-D项材料,还需填写《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不用再缴纳证书费用。

3)根据海淀管理部最新规定,在海淀区办理新开户的单位除了要提供上述资料以外,还必须通过社保网申下载打印《单位缴费人员情况明细过录》(附表四),盖章后提交。

14单立户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注销登记时,需提供: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公司决议、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等;单位注销登记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一份,加盖印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销户申请表》一份,加盖印章;《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份,加盖印章。

15、单立户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托收时,需先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两本),再到银行办理有合同编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合同编号为《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封面右上角的协议编号),并将办理好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交回。

附表一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跨地区转移)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证明 同志已在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详细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公积金编号:

职工身份证号码:

职工公积金编号: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银行行号:

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备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务用章)

附表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要求,于年 日提交了 人的公积金提取材料(名单附后),当面审核并复核提取人的身份证件、提取条件及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符合当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条件,如有违规违法行为,我单位承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签章)

附表三

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社保部到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业务时间安排如下:

西城管理部:周一、三下午

方庄管理部:周二、四下午

朝阳管理部:周四下午

海淀管理部:周五下午

其他管理部按业务需求随时安排时间办理。



附件五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备案的租赁代理机构

(截至2012127日)

1、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 北京九州大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 北京天泰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 北京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 北京天河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6、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中汇易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8、 北京顺益兴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9、 北京美好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0、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1、 北京中伟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2、 北京日升广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3、 北京华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4、 北京千万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5、 北京天地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6、 北京中云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7、 弘基置业(北京)有限公司

18、 北京安信瑞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9、 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 北京金恒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1、 北京美丽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2、 北京海良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3、 北京华梦家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4、 北京中天盛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5、 北京中恒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6、 北京华瑞兴贸房地产资询有限公司

27、 北京市华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8、 北京中天佳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9、 北京长远天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0、 北京万紫千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1、 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2、 北京亿城亿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3、 北京天河兴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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