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控制权争夺的“纸牌屋迷局”

发布时间:2018-02-14 02:12:17

万科控制权争夺的纸牌屋迷局

作者:马光远

来源:《中外管理》2016年第07

        万科董事会在617日晚间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之后,曾经的第一大股东华润发表声明,不承认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万科控制权争夺进入第二季,剧情跌宕,精彩纷呈。

        《公司法》不再是摆设

        华润方的理由是,在公司11名董事中,7票赞成,3票反对,1票弃权的情况下,赞成票数没有达到公司章程要求的2/3以上的多数同意,因而董事会并未通过引进深圳地铁的决议。而万科则认为,独立董事张利平由于关联关系主动回避,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张利平不参与投票,因而投票人数应该是10名而不是11名,7票赞成,超过了2/3

        感谢《公司法》,感谢华润,感谢张利平,感谢万科控制权争夺这出大戏的所有参与者,以及从来没有发声,却是这个事件的发起人姚振华先生。在法律人士围绕“10”还是“11”,以及什么样的关系才算关联关系等分析公司法理和公司章程的精妙之际,我深刻地感受到《公司法》不再是一个摆设

        仔细回看,你会发现万科的董事会里有好几个身份悬疑:海闻2015年就提出辞职,至今没有替代的人选,独董长期空缺是否合法?张利平既然是黑石的高管,万科与黑石之间有利益关系,为什么张利平一直没有辞任独董?这样的一个董事会是不是一个合法的董事会,都可以在法律的细节内进行探讨。

        中国《公司法》的产生,被视为中国市场经济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承认企业的独立法人人格,承认公司和企业不是政府的附庸,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然而,自1994年颁布以来,股东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却很难在《公司法》这里获得救济,《公司法》被视为摆设。然而,万科控制权争夺进入第二季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重要性立即凸显,对《公司法》的精妙应用和理解,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万科控制权的归属,以及处在焦虑中的王石的命运。

万科控制权争夺的“纸牌屋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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