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年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2020年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总结
1张清单列出10类“小微权力”,43项流程指导运行227项具体工作,17个试点村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均高于90%,信访量下降68%……这是冀南新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一年来的“成绩单”。
从这份“成绩单”可以看到,冀南新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治“微腐败”、创新源头治理新方式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小微权力”是指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村务管理服务权力。由于一些人的滥用,个别地方的基层干部成为腐败事件的高发群体。据了解,行政区划调整后,随着人口和面积的增加,冀南新区信访举报量也出现增长态势。
信访举报数量增加的主要矛盾点集中在什么地方?最根本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好的破题方法?带着这些问题,新区纪工委信访举报部门对手中的资料进行了大量分析和研判,他们发现其中存在三个特点信访总量大,2016年信访总量81
件,2017年384件,总量增长74倍;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线索多,2017年涉及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275件次,占比76%;反映问题内容集中,涉及征地拆迁的占比45%,违反财经纪律的占比38%,村务不公开的占比33%。这些问题很多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如果解决不及时,不仅牵扯新区各级干部抓发展的精力,也会影响新区的建设环境。
新区纪工委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向新区党工委创新性提出推进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遏制腐败增量的建议。针对这一议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充分征求意见、多次研究讨论基础上,于2017年6月印发《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9个乡镇(办选树了17个试点村。新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自此正式启动。
扎紧“小微权力”笼子
在推进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冀南新区按照“清单明权、流程明限、公开明意、监督明责”的原则,扎扎实实做了四项工作。
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扎紧制度笼子。新区纪工委依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包括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
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阳光村务、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土地城建、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服务和服务村民其他事项10大类43项“小微权力”,每一项权力都明确了责任单位。
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比好“尺子”,让权力有界限、权限和期限。在新区党工委的领导下,新区纪工委组织社会事务、财政审计、组织人事、农办、国土等有关部门对《“小微权力”清单》涉及的43项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进行整理。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制定详细、清晰、完整的流程图,明确每一项权力的界限、每一个主体的权限、每一个环节的期限。
强化宣传发动,打开监督大门。新区纪工委编发了《冀南新区村级43条“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试行》指导手册7000余册,在试点村进行发放,确保试点村每名村干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力,每户群众知道办事找谁。
同时通过开设公开栏、悬挂标语、设置举报二维码、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发放明白纸1万余张,直接面向3万余名群众开展宣传,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提高了“小微权力”的知晓率。
强化运行监管,吹响“报警”哨子。村干部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办理村级事务,并对运行实情记录在册。
对不按相关程序和流程行使权力的由村监会和干部群众监督提醒;对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等违纪违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党纪处分进行责任追究。
干部少了烦恼,群众多了顺心
自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在冀南新区17个试点村试运行以来,新区的干群关系、村民“参政议政”热情、基层干部的办事效率等都有了明显提升。
推行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将村干部权力置于阳光下,使一些人很难再走暗箱操作的老路、推诿扯皮的歪路、谋取私利的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