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11-08 11:00:09


企业疫情防控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加强站车业务外包从业人员管理,做好铁路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电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并规范企业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格尔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员工所接触人员、居住小区有疑似及确认病例发生,及时报告,无隐瞒、漏报、迟报、谎报等情况。
三、疫情未结束前暂不招用外地用工。
四、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科学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外地返格员工由企业或政府安排的集中医学观察点安排隔离14天。
五、向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预防措施,做好自我防护,遵守疫情防护纪律。
六、落实企业闭环式管理要求,每天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配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建立人员健康信息台帐。
七、做好应急预案。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

状,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向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报告。
八、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有核酸检测证明和疫情接种记录,及时掌握人员变化情况,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切实筑牢铁路疫情防线。
九、本企业严格遵守此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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