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22 17:19:14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点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就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就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总体思路和系统方案,为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17年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以及改革举措,厘清了为什么改、怎么改、通过什么途径、达到什么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改革方案》的总体考虑是,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好地发挥产业工人队伍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改革,使产业工人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更加浓厚,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

《改革方案》围绕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提出6大举措,一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加强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普通教育的有机衔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二是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建立各类培训主体平等竞争、产业工人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技能培训机制。三是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纵向衔接连通、横向互通互认。四是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优化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五是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同培育模式,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六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改革方案》主要从6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二是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四是改进劳动和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赛项相衔接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五是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和推广,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六是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交流与合作。

《改革方案》围绕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确保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地见效,《改革方案》就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构建合力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和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督促检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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