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设施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6-06-14


浅谈电力设施的保护
摘要通过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现状和问题的分析,对如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进行有益探讨。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对策

电力,是国家重要能源与基础产业,关系国计民生,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电力能源的依赖和需求也越来越高。然而,近年来,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和见利忘义者,频频将贼手伸向电力设施,使电力设施受损而导致的电力事故时有发生,危及电网安全,给人民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影响,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成为当务之急。

1电力设施保护的形势与现状

由于电力设施大都露天在外,没有专人保护,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下手的对象,全国各地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现象时有发生。邵阳电业局201019月就发生人为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8,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尽管人人对偷盗现象不齿,可一些人并不认为窃电可耻,反而认为能够窃电是自己的本事和能耐,加之由于对窃电行为打击处理不到位,造成窃电现象屡禁不止。

违章建筑威胁电力线路。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自己方便而不顾电力设施安全,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屡禁不止。更有甚者,自己违章建房出了安全事故倒打一耙找电力部门麻烦。

阻挠砍青妨碍电网安全运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害输电线路的树木必须砍伐。但不少居民总是以种种借口阻挠砍青,甚至索要高额赔偿。

2电力设施保护的难点与矛盾

现有法律和法规对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案件的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实际操作中对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打击不够。《刑法》虽然对破坏电力设备罪有明文处罚规定,但欠缺便于操作的具体规定,执法部门在具体处理案件时,难以形成统一认识,操作困难,一些破坏、盗窃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分子得不到有力打击。


电力行政执法主体存在缺位现象。各级地方政府经贸部门由于机构设置、员配备和专业技术等原因,难以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地方政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虽已成立,但由于缺少经费,又没有建立正常的工作机制,基本上不开展活动。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践中,各级政府、公安、企业各自的职责不清,公安机关与电力企业治安保卫在此项工作的配合上存在不衔接之处。虽然各地也开展集中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专项整治活动,但由于没有形成长效机制而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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