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78358

发布时间:2020-01-27 22:06:32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基本标准

 

一、分区布局

 

(一)

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

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

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

 

二、人员

 

(一)

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挥职能,并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所需的人员以及药剂科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

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临床药师。

 

三、房屋

 

(一)门诊调剂室。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日门诊量501-1500

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

 

(二)住院调剂室。病床100-500张,调剂室面积80-180㎡。设置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住院调剂室的面积应减少约30%;只对危害药物和肠道外营养液实施集中调配的,应根据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5-10%。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每日调配500()以下,调配室面积100-150㎡;每日调配501-1000(),调配中心面积150-300㎡。

 

(四)药品库。病床100-500张,药库面积80-300㎡。

 

(五)其他部门工作室面积。

 

1.

药剂科应当设置办公室、药学信息室、临床药师办公室、药品质量控制办公室等,并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面积。

 

2.

药剂科其他工作室用房面积应当按照其性质、任务、规模等实际需要配置。

 3.

三(四)中提出的调剂室和药品库面积,包含中成药用房面积,但不包括中药饮片用房面积。

中药饮片调剂室及其药库面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执行。

 

四、设备与设施

 

(一)

基本设备与设施。至少应当配备药品冷藏柜、麻醉与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柜、药品专用储存柜、血药浓度监测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温湿度控制装备、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装置和门诊调剂室发药显示屏等。

 

(二)

临床药学与药品质量监控设备与设施。根据医院规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配备与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品质量监控等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

 

(三)医院制剂设备与设施。根据配制制剂的工作量、剂型、品种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与开展医院制剂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

 

(四)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设备与设施。根据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规模和每日集中调配工作量以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配备与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相适宜的设备与设施。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供应管理、处方调剂管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管理、信息管理、高危药品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与危急事件处置管理等。

 

 

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基本标准

 

 

4 

一、分区布局

 

(一)

药学部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

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

确保

其功能和任务的落实。

 

(二)药学部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开展正常工作;区域

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本医院规模、任务和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学部

应当设置相应的科(室),如药品调剂科(室)、临床药学科(室)、药品供应

科(室)、质量监控科(室)等。

 

(四)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药学部,应当设置相应的教学和科研区域。

 

二、人员

 

(一)

药学部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

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

挥职能,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

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学部,

所需的人员以及药

学部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

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

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

30%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应当不低于

13

%,教学医院应当不低于

15%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专科临床药师。

 

(六)

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三级医院,

应当根据其任务和工作量适当增加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三、房屋

 

(一)门诊调剂室。日门诊量

1501-2500

人次,调剂室面积

200

-280

日门诊量

2500

人次以上,每增加

1000

人次,调剂室面积递增

60

;日门诊量

大于

4500

人次,每增加

1000

人次,调剂室面积递增

40

 

(二)

住院调剂室。

病床

501-1000

张,

调剂室面积

180

-280

病床

1000

张以上,每增加

100

张床位,调剂室面积递增

20

 

 

5 

设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

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

则住院调剂室的

面积应当减少约

30

%;只对危害药物和肠外营养液实行集中调配的,应当根据

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

5

-10

%。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每日调配

1001-2000

(

)

:调配中心面积

300

-500

;每日调配

2001-3000

(

)

:调配中心面积

500

-650

;每日调

3001

(

)

以上,每增加

500

(

)

递增

30

 

(四)药品库。病床

501-1000

张和门诊量

1000-2000

人次

/

日:药库面积

300

-400

;病床

1000

张和门诊量

2000

人次

/

日以上,每增加

150

张床或者

门诊量

1000

人次

/

日,药库面积在

400

基础上递增

30

 

(五)其他部门工作室。

 

1.

药学部应当设置办公室、

药学信息室、

临床药师办公室、

药品质量控制室

及必要的学习生活区等,并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面积。

 

2.

药学部其他工作室用房面积应当按照性质、任务、规模等实际需要配置。

 

3.

三(四)中提出的住院调剂室和药品库面积,包含中成药用房面积,但不

包括中药饮片用房面积。

中药饮片调剂室及其药库面积,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设备与设施

 

(一)

基本设备与设施。

至少应当配备药品冷藏柜、

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专用柜、药品专用储存柜、温湿度控制系统、血药浓度监测设备、计算机、打印

机、分析天平、显微镜、酸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系

统和门诊调剂室发药显示屏等,

逐步配备全自动分包装系统、

自动化调剂配方系

统和药品管理信息系统。

 

(二)药品质量监控和临床药学、临床药理设备与设施。根据医院规模、承

担的任务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

配备与开展药品质量监控和临床药学、

新药临床

研究与药学教育、

药学研究等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

建立药学信息系统、

床用药支持系统。

 

(三)医院制剂设备与设施。根据配制制剂的工作量、剂型、品种和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与开展医院制剂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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