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05 09: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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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者:郑现镇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21期
【摘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国道家传统哲学和马克思哲学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论述,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探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方法,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启示。
【关键词】道法自然;自然无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马克思哲学
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人们思考的重要问题之一。但长期以来,尤其是西方工业革命后,在西方世界,人类中心主义占据着主导地位,人类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一种主客二分的关系,肆意对自然进行征服,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工业文明。但是,正当人类开始陶醉于自己的丰功伟绩的美梦时,却出现了如生态失衡、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破坏等全球性问题,于是人类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在中国思想史上,早就有了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道家学者所主张的“道法自然”则充满着人类的生存智慧;马克思哲学也有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论述,这些思想对今天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从中国传统道家哲学来看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道家认为人与天地万物都来源于道,而道是效法自然的,人应该按照道的原则而行事,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能成为自然的对立面。
“道法自然”的首要论点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三十七章》)即“自然无为”。老子所讲的“自然”,是指不假人为的本然状态,与“无为”是同义的。“无为”一词在《老子》一书中多次出现,如“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老子·六十三章》)。老子所讲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采取反自然的行为,要按照事物的自然本性,遵循自然规律,使天地万物处于自然和谐的状态。大道孕育万物却不主宰万物,有功于万物却不居功自傲,这就是道的基本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