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版退货运费险规则

发布时间:2020-06-01 08:16:51

卖家版退货运费险保费标准

1. 退货运费险标准版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行数调整系数(f)*基准保费(p) 即 根据退货率(t)对应的价格

公式解释:

1) 退货率:退货率=当月(自然月)整月(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出售并己出库的保险订单 ,在统计时点所对应产生的成功退货次数(由卖家签收的次数)/当月(自然月)整月(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出售并己出库的保险订单数。

若某一商家既销售大件又销售小件,则退货率根据大小件拆分计算

2) 退货率调整系数(t): 退货率调整系数(t)初始为1,三个月之后根据之前三个自然月的赔付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该系数,可上浮或下调。

3) 行数调整系数(f):单个订单行数超过一行以上时,保费调整系数(f)

4) 基准保费(P):

以与卖家签订协议之前的三个自然月的交易及退货情况厘定出卖家的风险率并确定每一订单之保险费。对于新入住苏宁易购或者没有退货率数据的卖家,则按照第三档,即0.36元/每一订单为一个行号时的基准保费进行收费。单个订单行数超过一行以上时,按照“行数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对于主动退出协议的卖家则按照退出时的基准保费进行收费。

若卖家累计退运险订单数量未超过10单,则下月计算退换货率时,不做保费调整。

1. 退货运费险大件版保费计算公式:

保费(浮动费率)=行数调整系数(f)基准保费(p)即根据退货率(t)对应的价格

1) 退货率调整系数(t): 退货率调整系数(t)初始为1,三个月之后根据之前三个自然月的赔付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该系数,可上浮或下调。

2) 行数调整系数(f):单个订单行数超过一行以上时,保费调整系数(f)

3) 基准保费(P):

以与卖家签订协议之前的三个自然月的交易及退货情况厘定出卖家的风险率并确定每一订单之保险费。对于新入住苏宁易购或者没有退货率数据的卖家,则按照第三档,即3.78元/每一订单为一个行号时的基准保费进行收费。单个订单行数超过一行以上时,按照“行数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对于主动退出协议的卖家则按照退出时的基准保费进行收费。另,若卖家累计退运险订单数量未超过10单,则下月计算退换货率时,不做保费调整。

注:

1.保险调整

1) 卖家版保费调整

若第N月为统计月,则第N+1月进行数据统计,甲乙双方进行数据确认,第N+2月1日开始,按照统计月数据实施调整;

2) 卖家保费每月调整一次,N+1月1日起即按照该时点统计以前的三个整自然月累计退货率判断其购买资格,并按照费率表调整基础保费,于N+2月1日执行,厘定规则同卖家版保费标准表;

3) 如果卖家仅有在保费调整日前一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以前的三个自然月中只存在连续两个整自然月的月度退货率数据,则按照这两个月的累计退货率判断其购买资格,并按照费率表调整基础保费,厘定规则同卖家版保费标准表;

4) 如果卖家没有保费调整日前一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以前的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自然月的月度退货率,则每一个订单为一个行号之保险费为保费第三档。

2. 基准保费/基准费率调整规则

每满一个业务年度后的第二个月计算苏宁运费损失保险项目卖家版的整体赔付率,经保险人与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从第三个月1日开始执行新基准保费/基准费率标准,依据如下调整系数R调整卖家版基准保费。

3. 卖家版中止规则(易购C店)

每月1日提取测算卖家前一个整自然月成功申请退货率(含大/小件):

当卖家退货率高于30%时,中止其本月投保本退运险资格,中止购买资格为一个自然月,中止期结束后重新恢复购买资格,恢复后首次购买时按照27%

若在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卖家三次或三次以上被中止购买资格,则取消该卖家投保退货运费险的资格。若卖家希望恢复购买资格,需向保险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累计退货率不高于30%的书面证明。

若取消退货运费险超过一个自然年度,则可重新投保本退运险资格,恢复后首次购买时按照基准保费第三档/每一订单为一个行号时的基准保费进行收费。

淘宝卖家版退货运费险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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