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转让交易相关税费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3-01-11 09:59:00
发布时间:2013-01-11 09:59:00
房屋产权转让交易相关税费一览表
收费部门及电话 | 税费项目 | 住宅 | 非住宅 | 标准 | 交费说明 |
地税局(83801132) | 契税 | ● |
| 成交价的1% | 条件:个人(家庭)首次购买90㎡以下的普通住宅。 |
成交价的2% | 条件:个人(家庭)购买唯一一套普通住宅。 | ||||
● | 成交价的4% | 条件:个人购非普通住宅、非住宅以及单位购房;个人(家庭)购买非唯一普通住宅。 | |||
营业税及附加 | ● |
| 免交 | 条件:个人购房满五年的普通住宅 | |
● | 成交价差额部分的5.6% | 条件:个人购房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个人非自建的非住宅;单位非自建或非自留房。 | |||
成交价的5.6% | 条件:个人自建非住宅;单位自建(另缴建筑环节税核定价的3.3%);购买未满5年的住宅。 | ||||
个人所得税 | ● |
| 免交 | 条件:个人购房满5年的住宅,且夫妻唯一一套 | |
成交价的1% | 条件:个人购房未满5年的住宅;满5年非一套 | ||||
● | 成交价的20% | 条件:个人原房产为赠与、继承取得 | |||
| 成交价的1.5% | 条件:个人非住宅 | |||
企业所得税 | ● | ● | 成交价的3.3% | 条件:单位房产 | |
土地增值税 | ● |
| 免交 | 条件:个人住宅 | |
成交价的1% | 条件:单位普通住房 | ||||
| ● | 成交价的3% | 条件:单位非普通住房、非住宅 | ||
● | 成交价的5% | 条件:非住宅(店面) | |||
印花税 | ● |
| 免交 | 条件:个人住宅 | |
● | 成交价的0.1% | 条件:个人非住宅;单位房产。买卖双方各交0.05% | |||
房屋产权交易处(86719218) | 交易手续费 | ● |
| 6元/㎡ | 赠与:标准的50%;互换:按差额面积部分计算 |
| ● | 交易:成交价1%;赠与:1%;互换:成交差额1%;国有(三改)企业:评估价0.25% |
| ||
转移登记费 | ● |
| 80元/件 | 增加共有权证,另加10元/本 | |
| ● | 550元/件 | 增加共有权证,另加10元/本 | ||
资金中心(86719337) | 房屋维修资金 | ● | ● | 商品房、经适房、解困房:按成交价的1% | 1、单位购房:按成交价的2%收取。 |
拆迁房:按3.4元/㎡ | |||||
房改房:购房成本价的0.5%/㎡ | |||||
说明:1、普通住房标准详见相关文件;2、●表示收费项目;3、各收费单位最终解释权。 2012年8月 | |||||
查档验证
地点:房产局1楼22号窗口
所需材料:房产证、产权人身份原件
收费标准:查询费50元/户,出具证明(查档开放单)费100元/宗
办理时间:即时
如有其它情况:见网站主页办事指南—群众办事——房产档案——房产档案查询
打印存量房网上交易合同
地点:房产局1楼18、19号窗口
所需材料:房产证、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即时
资金托管及免托管
地点:附1楼43—44号窗口
办理时间:即时
资金托管所需材料:查档开放单;房产证复印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存量房合同;委托代理办理的公证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免托管所需材料:查验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及查档开放单。
收费标准:免费
如有其它情况见见网站主页办事指南—群众办事——二手房——资金托管
交易受理
地点:叫号系统指定窗口
所需材料:查档开放单;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附资金托管凭证);个税及营业税申报单;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的,代理人提供公证委托书及身份证件;非住宅办理过户须带评估书。备注:1、工作日指除周六和周日;2、评估书须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
办理完成领取收件收据
领取发证收费单
地点:1楼11—14号窗口
7个工作日后,到1楼11-14号窗口领取发证缴费单缴费。
所需材料:收件收据
缴费、缴 税
地点:附1楼
所需材料:收件收据、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查档开放单及验证材料、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户口。
交费步骤如下:
(1)购买90㎡以下首套普通住房的客户到7楼6号窗口开具无房证明可享受1﹪的契税优惠。(优惠政策至 2009年12月31日止)
(2)到市财政局契税征收大厅(中山路470号)缴纳契税(红谷滩新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产到所在区管委会契税征收大厅办理)。
(3)到附1楼33-36号窗口缴纳地税。
(4)到附1楼38-39号窗口缴交易费、维修基金、转移登记费。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的税费标准,见税费一览表
领取材料:缴完费、缴完税证明
领证取号
地点:1楼27—28号窗口领取发证受理号
所需材料:完费、完税证明
收费标准:免费
领取产权证
地点:1楼11—14号窗口
所需材料:收件收据、个税及完费、完税证明
收费标准:住宅: 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资金托管支取
地点:附1楼43—44号窗口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银行进帐单、双方身份证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