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03 07:49:49

12中年度考核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年度考核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重要手段。

1、考核原则:

公平原则。按照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确定考核果,让考核发挥激励

性作用。

民主原则。结合实绩,个人自荐,公开述职,之后由全体教师投票表决。

集中原则。根据教师大会表决结果,班子会议再次结合教师业绩投票,两票按教师

投票的80%,班子投票的20%累加,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将结果公示。

2、考核内容:

自觉遵守《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比重占10%

认真上好每一节课,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参加校级以上研讨课至少一次以上

.用语用字规范.比重占20%

严守学校纪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乐做分外事, 比重占20%

出色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所带班级学生考试成绩优秀,班风良好;两个学期质检成绩均不低于同级科平均分, 比重占50%

3、考核程序:

个人自报

教师实事求是地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围绕师德修养和工作实绩,总结一学年来的工作表现,自报优秀等次,向学校做出书面申请。

教师大会表决

由个人在教师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最后在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教师参加的会议上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

学校集中考评

投票产生比优秀名额多出30%(四舍五入)的人数,再通过学校班子会议仔细审查每位申报优秀教师在本年度的工作表现,再次投票表决,与教师会投票相累加,票数多者胜出。

4、一票否决: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教研活动的。

学年请病事假累计超过8天,迟到超过10次的任一项者。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所带班级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

最佳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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