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挂靠协议

发布时间:2018-05-10 16:48:41

挂靠协议书

甲方: (挂靠公司)

乙方: (车主)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将购买车辆(车型: 车牌号: 车架号: )自愿加入公司,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车辆使用权和车辆财产权属于乙方所有,乙方在不损害甲方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对车辆做出售、赠与等处置行为。

二、车主(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各种税费(保险、年检、车队服务费等)。车辆转入、转出由甲方专人统一办理。乙方未经车队准许不得私自办理该车的任何业务,如发现乙方私自办理业务没有通知车队(甲方),按违约处理,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千元。

三、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各种税费缴纳时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款项交到甲方,逾期不交,乙方同意由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收取100//台。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服务费 元,此款于每年年检行驶证时一次付清。

四、本合同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与甲方无关,不属甲方职工,不存在与甲方之间的劳动用工关系,如发生损害由雇主(乙方)依法对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如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和经济纠纷,由车主(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六、如乙方车辆转卖,新、旧车主必须同时到车队(甲方)办理过户手续,重新签订协议。之后车辆使用权和车辆财产权属于新车主所有,新车主在不损害甲方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对车辆做出售、赠与等处置行为。更换新车主,如没有通过车队(甲方),发生交通事故或一切经济纠纷、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等均由原车主自负。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七、甲方要求乙方车辆必须保险险种(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车上人员险按合格证相关人数每人20万元、火灾爆炸自燃险、不计免赔、货险)如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视同乙方违约,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违约金5000元,同时必须按以上保险险种足额投保,未按以上车辆保险足额投保或没有按时上保险的,发生交通事故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及连带责任。

八、乙方机动车不得擅自加长、加宽、加高和改型,严重超载、违规造成经济财产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车主)自己负责。

九、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遵章守法营运,车辆如果在营运管理和运输期间非法运输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因此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拒赔的,由车主(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十、当乙方车辆出现交通肇事后,保险公司给予理赔的款项直接给予甲方(如客户按时还款,保险公司同意理赔款赔于车主,我司也同意赔于车主),如理赔款打入我司账户,扣除还款其余部分打入车主账户。

十一、乙方一经加入车队就应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规定的相关税费,否则逾期未缴纳的后果自负。

十二、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所属权是乙方,甲方只负责检车、审证、落户、上交保险。该车的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该车运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造成的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和其他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三、乙方发生拖延缴纳税费、管理费情况,在甲方催缴限定期限内,乙方应全额补足并如约缴纳滞纳金,本合同方可延续。超出应缴期限10日内办理车辆转籍手续,所需费用乙方负责。10日内如不办理车辆转籍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四、甲、乙方、双方必须信守协议,如乙方违约,将对甲方的直接、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所在人民法院(香坊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地址: 电话:

营运车辆挂靠协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