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 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 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决定2020 年继续开展国家产业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建布局
各地要用绕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综合考虑农业资 禀赋、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产业园建设。2020 重点支持创建优质粮油、健康养殖、现代种业产业园,鼓励结合产业发展需要 创建中药材产业园。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申请创建。产业园应布 局在县以下。
二、 建条件
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作的通知》(农计发2018 11号)明确的创建思路、目标任务、创建条件 开展创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申请创建的产业园,原则上不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批准建设 产业园主导产业相同。
(二) 申请创建的产业园,经过两年左右的创建,应达到《农业农村部办公 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绩效评价和认定工 的通知》(农办规2019 51号)规定的认定条件。经评估与认定条件差距 较大的,不得申请。
(三) 各地要统筹考虑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申请创建的产业 园,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已批准建设的和2020年拟申请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 设项目区域,原则上不能重叠。
(四) 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 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环保、农业农村或食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县市,不得申请。
三、 创建数额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各地开展创建的申报指标。原 2018年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00亿元及以上的省份按2个申报,7000亿 元以下的省份按1个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排1个申报指标。对2019年中 央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规范的省份扣减1个指标。黑龙江省农星总局、广东省农
星总局由
所在省统筹安排申报。超指标申请不予受理。
(二) 按照种业发展品种布局,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基础好的北京、河北、 福建、新媼、西藏等省区,按确定品种增加申报1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产业园。 (三) 为支持鼓励各省加强产业园建设,对于2019年安排省级财政自有资 金建设产业园10亿元以上的省份,可申报3个省级产业园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 理体系;安排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省份,可申报2个省级产业园纳入 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安排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省份,可申报1个省 级产业园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通过评价认定后,授予国家现代农业产 业园称号。
创建申报指标表见附件1 四、 建程序
-各地要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的方式 确定拟列入创建名单的产业园,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开展竞争性遴选,认真组织 好创建方案、建设规划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二)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采取书面审查备案和竞争性择优遴选相结合的方 式批准创建。对产业园建设成效突出、建设体系完善、省级财政自有资金投入大 的省份申报的部分产业园,经书面审查符合条件后纳入拟批准创建名单。对部分 产业园开展竞争性遴选,组织专家釆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择优纳入拟批准创建名 单。 (三) 对拟批准创建产业园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合发文公布。
五、 持方式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通过定期监测、绩效评价、实地核查等方式,在批准创 建后的笫二年和笫三年分别组织开展产业园评价认定工作。中央财政通过奖补方 式,对批准创建和通过评价认定的产业园,按不同情形予以适当支持。
-)对2018年批准创建但尚未通过评价认定的13个国家产业园,2020 年底前再组织一次评价认定,认定后安排其余奖补资金。届时未通过将取消创建 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收回结余资金。
(二) 2019年及以后批准创建的国家产业园,分3次安排奖补资金。批 准创建后安排30%,通过中期评佔后安排30%,通过评价认定后下达剩余奖补资 金。中期评估工作在批准创建后的第二年开展。
(三) 对纳入国家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的省级产业园,通过评价认定后给予 适当奖补。
(四)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重点 用于产业园联农带农增收、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主导产业升级。

鼓励产业园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 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
六、材料报送
请各省以农财两部门正式文件将下列材料于331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和 政部(纸质件3套、电子光盘1套),同时以PDF格式上传农业农村部农业转 移支付项目管理系统。
-)申报创建的国家产业园名单、创建方案、经县级政府审批的建设规划 产业园基本情况表(附件2
(二) 本省产业园建设工作总结,包括省市县产业园建设悄况、政策支持情 况、20172020年省级财政自有资金支持产业园建设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 相关资金拨付文件,如不属实,将取消产业园创建资格。
(三) 请有关省份组织2018年批准创建的21个产业园,按照中央财政奖补 资金1亿元规模调整完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经省级农财部门审核同意 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方案不需调整的可不报。

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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