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17:04:38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应在产假结束后半年内由人申请,每月5日至15日为人事处受理时间,咨询:65580015、2015李老师

  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始发票;(二)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三)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或产时记录、出院小结、医嘱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四)《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在A4复印纸上。

 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xls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应在男职工配偶生产后半年内由人申请。 每月5日至15日为人事处受理时间。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始发票;(二)住院医疗费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三)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或产时记录、出院小结、医嘱单。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四)《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七)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八)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男职工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应注明双方关系、身份证号码、居住门牌号码、居住时间及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情况等);(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复印在A4复印纸上。

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xls
      

 

(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办理须知

   (本须知仅限用于在2013年10月1日之后在定点医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此前已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及2013年10月1日之后在非定点医院或异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申请待遇请按原经办须知办理)

     下列人员在定点医院生育或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在住院前填写《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下列材料,每月5日至15日为人事处受理时间。由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方可住院:

    1、女职工因生育住院的,应在怀孕7个月后提交《生育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2、女职工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3、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因生育住院的,提交《生育证》、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男职工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4、退休女职工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填写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一式两份

  河南省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xls

  

 另: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不需到省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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