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发布时间:2019-11-21 0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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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描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上海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应该为残疾人构建完善的社会化保障网络。
儿童期是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干预最有效的时期,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的能力,将为残疾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残疾儿童康复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但由于家庭经济承受力的限制,有相当一部分的残疾儿童未能及时得到康复,错过最佳的康复期,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
根据年度闵行区委全委会会议、《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等制定的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本市有需求的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目前,本项目为16周岁以下本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经市卫生局指定的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脑瘫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对象,补贴12000-24000不等金额的费用补助。
(二)项目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是执行《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及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康复科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残联具体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康复救助。
(三)项目必要性和重要性
该项目可以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使其能够最大限度的重建生活、学习及社会交往能力。儿童是家庭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针对残疾儿童康复设立的此项目投入少,效果好,社会影响面大,社会效益显著,是减轻家庭压力和社会负担的抢救性工程。如若该项目不开展对残疾儿童家庭造成极大的经济压力及社会压力,那么社会和谐得不到保障,残疾儿童的托底基础得不到保障,弃婴等社会问题都会逐年增加,增加政府压力;同时对本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建立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补贴制度,保障残疾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四)项目的可行性
本项目针对本区户籍,0-16周岁残疾儿童进行相应的康复救助,分一年两次既上半年5月10日之前及下半年10月20日之前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救助,补助金额分别为脑瘫残疾儿童及自闭症残疾儿童补助24000元/年,视力残疾儿童、听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补助12000元/年。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项目的总体目标
通过对本区残疾少年儿童给予适当的康复训练费用补贴,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权利,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基本康复需求,确保残疾少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带动和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二)项目的具体目标及阶段性工作目标
对全区有康复需求并在康复机构训练的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分类给予训练费用补助,预期康复训练人数400人左右:
1. 预计补贴肢体残疾儿童100人
2. 预计补贴脑瘫残疾儿童100人
3. 预计补贴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5人
4. 预计补贴视力残疾儿童95人
5. 预计补贴孤独症儿童60人
绩效目标如下:
三、项目投入情况
(一)项目总投入和构成情况
2017年总预算投入6,600,000.00元,用于为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具体如下:
1.肢体残疾儿童:100人*12000元/人/年=120万/年
2.脑瘫残疾儿童:100人*24000元/人/年=240万/年
3.听力言语残疾儿童:25人*12000元/人/年=30万/年
4.视力残疾儿童:95人*12000元/人/年=114万/年
5.智力残疾儿童:10人*12000元/人/年=12万/年
5.孤独症儿童:60人*24000元/人/年=144万/年
人数统计以2016年实际报销人数作为参考值
(二)经常性项目执行情况
执行数差异变化说明: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凭在上海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康复训练发票进行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一列给予一列补助,因此人员数为动态数,无法精确估计。
2017年预算按照市残联要求补贴金额增加,但是具体文件尚未下发。
(三)资金来源情况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所需的补贴经费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市调剂金予以解决,涉及到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所有资金来源均有本区财政统一拨款。用于组织协调、需求调查、宣传发动、印刷资料等。项目资金申请及拨付流程如下图:
(四)成本管理情况
补贴标准统一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执行。
四、项目计划活动
(一)项目活动内容
针对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提供康复服务的精神,为全区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三)项目实施计划
1.工作流程
(1)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户口薄到户籍所在街镇(工业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阳光宝宝卡申领表》街镇(工业区)残联对申请任进行初步审核并安排申请对象到市卫生局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申请对象可根据残疾类别自主选择相应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评估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进行残疾类别鉴定并对其进行康复需求评估,出具评估结论。
(3)残疾儿童监护人持《申领表》和评估结论到户籍所在区残康办申领“阳光宝宝卡”,区残康办根据评估结论及街镇(工业区)残联的审核意见,向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发放“阳光宝宝卡”,同时将残疾儿童的相关信息录入0-18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信息管理数据库,进行信息化管理。
(4)残疾儿童持卡在市残康办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中进行康复训练,康复机构要为收训的残疾儿童建立完成的康复服务档案(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康复计划、康复记录、康复小结以及康复前期、中期、后期的评估。同时,每半年或在残疾儿童离训时在“阳光宝宝卡”中填写康复评估小结。
2.结算方式
补贴经费每半年报销一次,时间为每年5月上旬和10月上旬,根据残疾儿童上报康复训练发票符合一列补助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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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日常考核制度的建设
1、项目管理制度:上海市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及市文件要求如《关于对本市8-16周岁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贴的通知》(沪残联【2010】8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对2000名7岁以下儿童进行康复救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7】57号)《关于调整本市脑瘫、孤独症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残联【2012】114号),严格按照执行。
2、资金管理制度:《闵行区残联预算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闵行区残联下拨街道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行区残联《财务管理制度》。
3、日常考核制度:
根据文件要求,经费报销半年一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年末对各镇、街道经费发放进行督查。
(二)项目实施的范围和时间的具体界定、活动计划等
全区范围内进行政策宣传及申请流程的解释工作,针对全区有康复需求并在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费用半年报销一次,由各镇街道残联审核上报,区残联审批划拨经费。
六、项目整改情况
1、项目2015年未开展绩效评价。
2、2014年跟踪评价的问题:下一年度的救助人员数量存在偏差。但是该问题无法修改,原因是0-1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员数是有残疾人家庭本人申请后经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才进行资金补助,其人员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无法精确估计。
七、风险因素分析
0-16周岁残疾儿童补助根据在与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约定的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训练发票进行有一列补助一列,由被补贴人自行申报,因此补助人数处于动态人数,每年的补助金额都会有出入。
填报单位:闵行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