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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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题】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分类】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____注册地址: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机构代码证: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注册地址: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机构代码证: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买受人:____证件类型:____证件号码:____国籍:____联系电话:____联系地址:____共有情况:____代理人:____国籍:____联系电话:____
代理人联系地址: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____,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____,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____。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规划用途为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幢]____[层]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属____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元)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____元)____。
2.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总金额(____元)____。
第五条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____,账号为____。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____元于____支付。剩余房款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____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2)买受人解除本合同。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____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____元。剩余房款的支付____。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