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5-03-04 15:30:21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工)委召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通报党(工)委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各党(总)支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6、列席党(工)委中心组学习。

    7、需提交党(总)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召开前,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各党(总)支部书记。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代会。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听取和审议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党(总)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党(总)支部委员,选举和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需要提交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工)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工)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工)委、党(总)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汇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酝酿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的违纪处理问题。

    (三)会议要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做到畅所欲言。

    五、党课制度

    (一)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讲授党课,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党组织以党章和《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其他重要文件的学习,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项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学习。

    (二)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

    (三)党课教育在形式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党(工)委,以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六、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党(总)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  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党员是党支部对党员在一个时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遵守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党员在党(工)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一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要对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检查党员工作,把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完成党的工作任务、维护党的大局等内容作为评议的重点。

    (四)民主评议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八、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总)支部定期或开展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重大事件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教育,建立支委或党员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要求每个党员联系几个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对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九、“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两公开”就是公开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就是加强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两公开”、“一监督”是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领党员和群众保证党支部廉政制度的贯彻实施。

    十、违纪追究制度

    党纪处分是党的组织、纪检部门同党内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内法规、党的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危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   究。党支部实行违纪追究应严格按照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执行。

    十一、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党(总)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十二、集体领导制度

    党支部要建立和完善有关的议事规则、表决制度和分工负责制,真正做到在集体领导下,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要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十三、党内统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主要包括党员统计和党组织统计。党支部必须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要求,派专人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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