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3 10:27:43

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县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质量,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有效的抓好了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遂昌县委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遂委局发〔201649)以及市委文件要求。要求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政工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分清主流支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每月召开两次局党组例会,遇有重要事项临时召集会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部署。

()加强理论引导,提高思想认识。我局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平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一是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做到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先后开展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性党风党纪的教育培训。尤其针对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我局先后采取职工会议、中心组学习、讲党课等方式,反复学、扎实学,确保将精神深刻领会,并学以致用贯彻到学习和工作中。三是建立了干部职工个人学习档案,将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集中收入整理,记录干部学习成长历程。

()注重舆论引导,强化监督责任。始终坚持做好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及时掌控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意识形态,确保正向发展。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干部作风建设问题以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依法行政等工作,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不断挖掘司法行政工作典型和亮点,做好宣传信息工作。平时注重掌握了解各级新闻媒体的舆情动态,健全重大决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制度等工作机制,做到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及时搜集、研判并处置,对于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为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抓实举措,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我局加强文化阵地培育,将意识形态、廉政文化纳入司法文化建设内容。一是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的机会,通过报刊杂志、普法网、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司法文化成果,展示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二是适时组织开展司法文化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案卷、信息、调研文章活动,展示优秀司法文化成果,积极组织开展征文、演讲、大讨论等活动,使司法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时处处受到司法文化的感染和熏陶,较好提升司法干警的思想境界。

一年来,我局党组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扎实做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加快建设“五美遂昌”,争当“两山样板、双区示范”排头兵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第一责任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年来,党组书记、局长徐春球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县司法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在工作中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

()亲力亲为,认真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充分利用夜学、党员活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等机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主动研究、听取汇报、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履行 直接责任人 职责,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加强学习,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准则》、《条例》,革命基地现场教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禁止参加“二十类饭局”、远离“两局”等文件,使局领导干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学思践悟,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把廉政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认真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学习党的最新精神,坚持为全体干部职工上党课制度,督促班子其他成员真正抓好分管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并对班子成员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好现象进行纠正。对于发现的亮点及不足,通过党报党刊及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加以表扬或者批驳。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形成常态化,相关制度落实要进一步跟进。

()其它报告事项。2016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较为顺利,但仍需进一步加强,存在部分干部意识形态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开展高效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以意识形态提效率,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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