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MBA课程
发布时间:2021-04-22
清华大学 MBA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及编号
学分
一.学位课(18 学分
1.公共课
(1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3 学
(2 第一外国语 基础部分
4 位 (3 第一外国语 专业部分
1
课
2.基础理论课 (3 学分 程 (1 管理统计分析方法
3
3.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6 学
分
(1 管理经济学
3 (2 管理学
3
二.非学位课
1. 必修课 (1 运筹学 (MBA 3 (2 财务管理 (MBA 3 (3 市场营销学
3 非
(4 会计学
3 学 (5 经营战略 3 位 课
(6 经济法 2 (7 计算机与信息系统导论
4
2.必修环节 (5 学分 (1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2 (2 企业调查报告 2 (3 学术活动
1
3. 任选课
三.其它规定
(1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
运作管理 3 质量管理 3 市场营销模拟
1 销售管理
2 (2 技术管理
2 投资学
2 房地产投资与资产评估
3 项目评价与管理
2 (3 金融市场
2 国际金融 3 商业银行管理 3 投资银行业务 3 金融工程
3 (4 财务会计
3 管理会计
3 财务报告分析与审计 3 会计专题
2 (5 信息管理
3 管理决策方法与模型 3 运作管理
3 (6 国际贸易
2 国际合资经营与技术转让 2 国际经济法 2 商务谈判
2
1. 在大学本科期间修过相当于必修课内容的课程 , 取得清华大学考试学分者 , 经院教学办公室批准 , 可以免修。在
大学本科期间修过必修课中有关课程 ,未取得清华大学考试学分者 , 可参加学院指定的考试 , 成绩合格者,可以免 修。免修课程不计入研究生学分,具体见“研究生与本科生课程替代表”。
2. 经管学院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及其它院系开设的有关研究生课程均可选修,但必须从所列任选课选修不少 于 4 门课程,获得不少于 10 学分考试学分。所列任选课分成若干组,每个学生可根据本人选题方向按组选修。 3. 凡选课人数少于 20 人的任选课不单独开课 ,可以改选,也可以随其它课堂选修。 4. 每学期选学课程不宜过多 , 一般课内学时不宜超过 20 学时。
5. " 学术活动 "以学术活动记录为考核依据 , 要求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听 8次以上学术报告 ,每次听完填写记录表
满 8 次后交教学办 , 方可取得学分 , 记通过或不通过 .
6. 企业调查报告环节优先完成学校、学院集中组织的调研活动,若无集中活动,则分散独立进行,选择一个企
业,进行一个月的调查研究,以调查研究报告和被调查企业出具的证明为考核依据。 四.本方案自 1997 级硕士生开始执行 .
2009 年新版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