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1-06-28 16:35:46

临沧市华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

落实情况汇报

我园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临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为确保幼儿园一日生活的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园内的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了自检落实情况调查,现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

园内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310人,专职食堂员工4人。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专人验收,设有储备间、备餐间,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1、园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通过全园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园在2005年被评为市级食品卫生A级单位。

2、食堂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餐饮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上岗培训证》,并定期复检换证。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规章制度和预防食物中毒预案,从食品购入到食品加工,做到层层把关,确保幼儿食品卫生的安全。

4、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我园经过严格审查筛选,从20069月起至今幼儿所需食品材料都定点从卫生证件齐全、条件较好的威尔特超市采购,对超市送来的食品验收时如发现不合格的我园一律要求退换。每次采购食物,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5、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凉拌菜、出芽土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

6、我园食品储存、加工和餐具消毒的工具齐全。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餐具餐餐消毒,并有记录消毒时间。教室桌椅凳子和厨房地面用84消毒液清洗消毒。

7、抓好厨房卫生。做到每天打扫,随时保持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

8、生熟食品分类存放,分类加工。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9、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10、灭“四害”工作常抓不懈。

11、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12、每学年由专人清洗水池两次,并记录。水池加盖、加锁。201010月市疾控中心抽水检验,我园水质为合格。

13、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园内每个教职工都认识到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办园近10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严格遵循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过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有做不到位的地方,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今后会不断改进,相信我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做的越来越好。

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华旭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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