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9-12-10 22: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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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建筑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编
乙方: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88号2106-2109室、22层
邮政编码:200001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项目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88号仙乐斯广场22楼
邮政编码:200003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 --------------------------------------------工作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 内容。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咨询服务”指附件一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2、 合同的完整性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二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9、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一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一约定的进度要求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一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单独终止本合同。
12.3 乙方应按附件一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如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终止或解除之日起未完成合同对应部分金额20%的违约金。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姓名: 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7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离职、生病等情况除外),如确需更换,应书面提前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确认。
12.8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责任的过程中,如因使用不当的文字、图片或资料等致使甲方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或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4、 知识产权
14.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咨询成果的版权,在甲方按附件二约定付清咨询服务费用后,由甲乙双方方共有。
14.2 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最终咨询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但在不损害相对方利益前提下双方均可用于企业推广、广告宣传等。
15、 保密约定
双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除非为履行本合同所需,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对方书面同意;b)有关信息已为公众所知;c)一方在对方提供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该信息。
16、 通知、送达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正式通知须为书面形式,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本合同规定的通讯地址,即当送达论:
16.1 派人送交收方指定的代表,对方须签收。
16.2 经特快专递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
16.3 任何一方以传真形式发送文件给另一方,另一方都必须签字确认收到文件,否则将视为拒绝签收。
16.4 拒绝签收对方文件是违约行为。
17、 合同语言
本合同所用语言为中文简体。
18、 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和争端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甲乙双方合同签署页)
签署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署方:阿特金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一:服务范围
项目概况:
1.1 项目指标:酒店(含产权别墅)面积:43000平方米
1.2 用地功能:建议以酒店,住宅,办公楼及配套商业,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附件二:设计进度计划
1.
2.
3.
4.
5.
注:
1.工作日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一个工作周等于5个工作日。
2.以上所示各阶段工作时间不包括甲方内部汇报审批等非乙方工作所需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对上一阶段工作的书面确认及其相应的应付设计咨询费用后,开始计算下阶段工作时间。若设计咨询费付款拖延,则设计交付时间也相应顺延。
附件三:甲方应事先提供的设计参考资料
∙ 政府部门对项目的设计规划要求
∙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要求
∙ 设计任务书
∙ 项目基地地形图(电子版)
∙ 地质初勘报告
∙ 项目周边环境资料
附件四:费用及支付计划
1.乙方完成本合同设计咨询服务的收费总价为人民币000万元。
2.甲方支付计划:
2.1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额的25%;
2.2 乙方提交两个概念性草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10%;
2. 3 乙方提交最终概念方案并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
2. 4 乙方提交建筑方案初步成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
2.5 乙方提交最终建筑方案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25%;
2. 6 建筑方案通过政府报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额的5%;
注:乙方每次先提交文本等非电子版成果给甲方,待收到甲方支付各阶段的相关款项的当个工作日,再提交电子文件。
附件五:设计咨询成果
根据项目概念性设计成果,我们将为业主提供项目建筑专业概念方案设计服务;项目最终建筑概念方案设计成果文件主要包括:
∙ 概念设计总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
∙ GIS 分析(山体)
∙ 彩色总平面图
∙ 道路交通流线分析图
∙ 步行人流流线分析图
∙ 景观概念图
∙ 竖向规划概念图
∙ 重要节点的设计概念图(含酒店产权式别墅)
∙ 建筑总体布局图
∙ 总体鸟瞰及其他必要的反映设计的透视图(4 张)
∙ 上述图纸设计成果文本、A1 展板若干电脑光盘1 套
备注:由于阿特金斯为境外设计公司,相关设计资质由业主指定的国内设计机构提供。在业主指定的设计院的配合下,设计咨询顾问协助业主进行建筑专业方案报批,以上设计成果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规定
根据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我们将为业主提供项目建筑专业方案设计服务;以体现项目运营方向、概念设计成果的图纸实现。项目最终建筑专业成果文件主要包括:
∙ 设计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
∙ 鸟瞰图
∙ 彩色总平面图
∙ 主要街景透视图
∙ 主要街景立面渲染图
∙ 建筑形态分析图
∙ 景观视线分析图
∙ 交通流线分析图
∙ 消防分析图
∙ 建筑体平面图
∙ 建筑体立面图
∙ 建筑体剖面图
∙ 建筑单体组合模型
∙ 设计成果光盘
∙ 规范符合当地规划局要求的建筑专业方案其他成果
备注:阿特金斯为境外设计公司,相关设计资质由业主指定的国内设计机构提供。在业主指定的设计院的配合下协助业主进行建筑初步设计报批,以上设计成果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