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10
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XX〕2号和《××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新发〔XX〕24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塘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的,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履职,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人员范围
参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人员应是本镇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借调人员、工龄满30年(含30年或年龄满55岁以上的干部职工原则上可以不参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三、岗位设置
1、实行竞争上岗的岗位
财政所所长(兼预算专管员(1名、劳动保障所所长(1名、统计站站长(1名等3个股所级岗位实行竞争上岗。 2、实行双向选择的岗位
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档案管理员(1名、驾驶员(1名、人大秘书(1名、武装干事(1名、人事专干(1名、纪检专干(1名、宣传专干(1名、民政助理员(1名、残联专干(1名、民宗(统战专干(1名、科委(科协专干(1名、综治专干(1名、财政所会计管理工作站会计(1名、财政所会计管理工作站总出纳(1名、财政所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员(兼票据管理员、“一折通”专管员(1名、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1名、统计站工作人员(1名等19个岗位实行双向选择。
3、不纳入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岗位
党政办专职副主任(1名、工会副主席(1名、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等4个岗位不纳入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范围。 四、任职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
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 3、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遵纪守法、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踏实做事; 4、熟悉其竞争(选择岗位的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五、方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