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决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6 04: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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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决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篇一:关于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XX1029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8日和10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
  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  
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
  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7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
  篇二: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海市审计局
  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就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今年7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
  整改责任。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责任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进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情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进。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情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情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33户企业20XX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
  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符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XX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
  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XX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XX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内容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年度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
  篇三:关于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思考
  关于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思考
  尤芳
  如何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自觉执行审计决定,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从而有效地预防屡查屡犯问题,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笔者认为在县级实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责任人名单和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以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改进措施等。二是审计机关向政府报送全县审计整改情况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审计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三是政府授权审计机关向人大报告全县审计整改综合情况。通过报告制度的落实,使人大、政府及审计部门及时准确了解审计整改情况,以此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实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强被审计单位的责任意识。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并配以问责、督查等制度的施行,可以促使被审计单位
  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从要我整改为我要整改,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形成一种审计与被审计的互动效应。
  二是有利于增强监督合力。人大监督政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联合监督被审计单位,并配以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更具有威慑力。
  三是有利于标本兼治。该制度不仅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还要对审出的普遍性、倾向性以及产生问题的苗头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和遏制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发生。四是有利于促进审计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必须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具有可操作性;还要求审计机关转变作风,在审计整改期间,积极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实行审计回访制度和延伸调查制度,必要时,对有些单位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整改效果。
  实施审计整改报告制度需要把握的环节
  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把握好几个环节。
  时间要求要明确。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15日内将审计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工作方案报送审计部门,必须明确审计整改责任人、落实审计决定的计划、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的方案;被审计单位在审
  计决定执行期满7日内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的苗头、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同政府作专题报告,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初审计部门向政府综合报告全年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政府在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初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综合情况。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建议和意见,由政府组织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审计整改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人大反馈落实情况。
  责任主体要明确。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层次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层次的第一责任人,对该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负全责;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是第二层次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和检查其下属单位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多发生在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管辖下的单位,这就注定审计整改政府要走上前台,协调有关部门整体推进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整改难题,因此,政府自然成为第三层次的责任主体,也是最高层次的责任主体。
  配套措施要跟上。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召开财政、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制定或者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止、遏制违反财经法规
  行为的发生;对问题比较严重,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涉及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建立问责制度,加大整改力度,采用审计机关执法问责、监察机关效能问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意问责、媒体新闻问责等措施促进其工作的落实。
  

审计决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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