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投诉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8 20: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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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投诉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员工投诉提供正当、畅通的渠道并以公开、公正的方式来受理投诉,明确管理者对投诉的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建立良好工作氛围,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定义

员工投诉是指员工为维护公司、部门或自身利益,按照规定的渠道与方式,向特定的管理员陈述、表达意见,希望得到关注、纠正的行为和过程。

4 投诉内容

公司允许员工在自认为遭遇下列各项的情形下进行投诉。员工的投诉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4.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的违规(特别是违反采购、财务等制度)或非法行为,该行为使公司、部门或员工个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

4.2 不合理的工作布置、要求,特别是违章指挥可能造成严重事故隐患的;不合适的工作条件、环境,特别是会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4.3 不恰当或不公正的劳动关系、工作报酬等。包括不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对绩效考核(如考核处罚不公)、劳动报酬(如分配不公)等有争议的。

4.5 在公司内受到侮辱、诽谤、遭受打击报复或不公正的对待。包括性别歧视、民族歧视等。

4.6 其它损害公司、部门或员工利益的行为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论其后果是否已经发生。

4.7 员工认为应当向公司提出的需要解决和投诉的其他问题。

4.8 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

5 投诉方式与途经

5.1 投诉方式:投诉人可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除此之外的其它方式,如私下传播、工作QQ群留言或在公司主页、内部网发贴等,公司均视为不正当方式,通过不正当方式进行的投诉公司不予受理,并视为违规行为加以处理。

5.2 投诉渠道:投诉人可以向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诉,也可直接向总经办进行投诉(联系方式附后)。原则上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能处理好的先向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投诉。但员工遇到下列情形可以直接向总经办投诉:

5.2.1 任何个人或部门违反公司采购、财务等经济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5.2.2 员工认为问题较重要,本公司或部门负责人解决不了的。

5.2.3 投诉内容涉及所在公司或部门相关负责人的。

5.2.3 投诉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得不到明确答复(或答复处理与事实出入较大)而又无法进行良好沟通时。

5.3 公司反对员工不通过正常渠道、不按正常方式投诉,而直接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如与相关人员吵闹、威胁公司管理人员、停止工作,甚至组织他人停止工作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损害公司和全体员工利益。违反此规定的将按《员工违纪处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 投诉处理

6.1  接受投诉处理的部门与人员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并对处理投诉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6.2  受理的投诉无论是否调查清楚或提出处理措施,应当在十日之内回复投诉人;确需延时的,也应将延时理由告知投诉人。

6.3 各级管理者均不得拒接受理员工投诉;任何人不得对员工的合法投诉进行打击报复;对于投诉人要求保密的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泄露。

6.4 管理人员违反上述投诉处理规定的或对员工投诉处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

7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附: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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