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贷款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

发布时间:2018-03-01 17:16:56

我国存款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

一、贷款利率放开情况

1996年我国以放开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为突破口,正式启动了利率市场化改革。

  2004年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下浮,下不设底。

  2006年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范围,下限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

  2008年央行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的自主定价权,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

  2012年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7月19日公告,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即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同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

二、存款利率放开情况

2012年6月8日,央行首次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1倍,开启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征程。直到2014年11月22日,央行再次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基准利率的1.2倍,浮动区间从1.1倍到1.2倍,历时29个月。2015年4月20日,央行又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1.3倍,浮动区间从1.2倍扩大到1.3倍,不足5个月。到2015年5月11日,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从1.3倍直接上浮到1.5倍,跨越1.4倍这一等比序列浮动倍数,仅用了21天。

国务院法制办3月31日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已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央行负责人称,存款保险制度的顺利推出,以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加快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5年5月10日,央行宣布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25个基点的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至1.5倍,意味着存款端利率市场化已经接近收官,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时机、条件已经成熟。

我国存贷款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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