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发布时间:2020-10-25 0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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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上)
第六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下)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一、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
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第一一册、十三
册)(GYD-201-2000 〜GYD-211-2000、GYD-213-2003)和《广东省安装 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 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 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
二、 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
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 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也作为投标报
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 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工
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四、 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 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 平。
五、 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 次
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 本综合定额中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 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 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 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 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 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 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 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 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 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 51元/
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5.本综合定额执行时,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 窝工)每4小时内按半个工日、4小时外至8小时内按一个工日计算。
八、关于材料:
1.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
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 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 :从工地
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 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综合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 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内所列的用量,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 但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 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相应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已综合考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自施工
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除定
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是按 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
平确定的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供销部门手续费、 包装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运输费、 运输途中的
损耗、米购费、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 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 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根据有关 国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进场材料送检 发生的费用
7.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设
备,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施工单位按照材料设备价格的 1.50%收
取保管费;单价5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由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8.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按到工地价格乘以定额消 耗量计算,结算时在含税工程造价中扣减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后退还建 设单位。
九、关于施工机械:
1.本综合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 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 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 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 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 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 2009年第二季度全
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
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等。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每台班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5.大型施工机械(自重5t以上)的场外运输费,按实际情况另
行计算
十、关于施工仪器仪表
1.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企业的现场
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 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 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 但已计在综合 定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 2009年第二季 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折旧费、经常修理费、校验费和动力费 等。
4.本综合定额施工仪器仪表每台班按 8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一、关于管理费:
1 .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 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
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将全
2.管理费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 办公费、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单位为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个 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费用等。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不同标准分摊到各册 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4. 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标准,统一按 10.00元/ 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 5.00元/工日执行。
十二、本综合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 包括XXX本身;” xxx以外"或” x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x 本身。
十三、本综合定额子目内的规格按长X宽X高 (厚)、长X宽
(厚)或宽X高(厚)的顺序表示,未有显示计量单位的均表示该长 度为mm。
十四、本综合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定额项目如 C.1.2.3的符号
与数字表示如下含义: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章节说明条款顺序如 1.2.3.4表示如下含
义:
第一段:1代表专业册号-第一册,从1起计顺延;
明);
十六、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子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40号),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 管机构按照本综合定额编制原则、方法统一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应用软 件管理等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根据本综合定 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 可以 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八、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各部门、各
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