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管控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04 14:37:16

一、 高空作业分类: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1. 高处作业高度在2m以上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二、审批管理:

1. 高空作业审批管理

1.1高空作业审批权限:一级高处作业审批至物业管理部经理;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审批至工程物业副总;特级高处作业审批至总经理。

1.2凡在**公司管辖区域内的任何部位需高空作业的必须办理高空申请手续。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高空作业,擅自高空作业可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停工。

1.3 承担施工高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高空作业前到**公司物业高空作业许可证》,详细说明高空的事由、高空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营运、工程、物业部门经理负责对《高空作业许可证》进行联合审批通过后,由物业安排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培训与检查重点对: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等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设施

1.4审批后的高空作业时间当日有效。

1.5凡涉及到高空动火作业的,须同时办理《高空作业证》及《动火证》,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动火作业管控指引》。

1.6 高空作业现场:须有专人进行巡查监督,施工人员须将《高空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7防主管对高空作业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高空作业证办理流程:

见附件《高空作业管控流程图》

三、高空作业管理要求:

1. 作业规程及要求

1.1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外墙清洗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1.2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1.3距地面1.8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

1.4作业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劳动保护要求。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全身式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安全带必须试验合格,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有破损的,不得使用。凡在离地面1.8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并遵循高挂低用的原则。

1.5登高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掌握紧急救护法。工作人员工作当日要保持体能状态和精神状态良好。

1.6进行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全面勘察和仔细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应因地制宜的制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并对作业环境中的危险点提出预控有效的安全措施。

1.7工作监护人必须对作业人员的着装、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用具认真进行检查。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1.8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警戒线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警示牌;或者曾加安全防护网、板。

2.工作环境要求

2.1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2.2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高处;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免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部)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2.3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点(源)。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2.4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安全技术主管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

2.5严禁坐在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2.6作业时在任何位置、任何时刻不能失去安全带或保险绳的保护。在不失去后备保护的情况下,也可采取乘坐吊篮等登高方法。

2.7安全带的挂钩必须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防止安全带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使用前必须检查扣环是否扣牢。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2.8当使用3米以上安全绳或活动范围超出安全绳保护范围时,必须配合速差式自控器使用。保险绳(带)下垂长度单边不得超过0.75m。

2.9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2.10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

2.11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的总重量。梯底宽度不低于 50厘米,梯子不得绑接使用。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或靠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工作前必须把梯子安置稳定,且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0-700间,并应有防滑装置。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持、监护(仅当梯子上方绑扎牢固后,才可无人扶持)。禁止两人同时攀登一架梯子。

2.12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2.13进行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2.14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监督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作业。

2.15遇四级以上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在露天进行作业。

2.16禁止酒后身体不适情况下开展作业

2.17作业缺乏安全措施禁止作业

2.18作业器具存在安全隐患禁止作业

高空作业管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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