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伤人事件多维思考

发布时间:2018-01-25 16:34:48

老虎伤人事件多维思考

老虎伤人事件多维思考

20166月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尚未平息,2017129日(大年初二)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同样惨剧。有一张姓男子试图逃票,翻越3米多高围墙,误入虎山,被老虎撕咬,咬人的老虎被当场击毙,男子被送往医院后救治无效死亡。男子被咬的视频、图片被传到了网上,让人为之惊心。也由此引发舆论狂潮。也许由于有八达岭动物园伤人事件前车之鉴,大多网民对于遇难者试图逃票而招致杀身之祸,予以更多嘲讽指责,认为不遵守规则咎由自取,死得活该,反而对被击毙的老虎,为其因公殉职而悼念(挺虎派)。而另有部分网民对遇难者惨遭老虎撕咬表示同情(同情派),并指责挺虎派对人的生命无情冷漠。一时间,动物园里人虎撕,动物园外两派咬。随着事件真相进一步披露,人们也从规则意识、生命价值、法制建设、动物园管理、门票价格等不同角度深度反思这一悲剧,各种媒体声音趋于理性,生命堪悯,规则当守力挺规则,但不必如此咬牙切齿老虎咬人,到底什么是规矩?可怕的是一种思维……在思辨和争论中,人们有了更深的警醒与思考。

媒体声音

一、事件是非评判维度

1.挺虎派

人之所以是高等动物是因为有思维会选择,不遵守规则自然要承担责任,人性更是体现在自然界中所有众生平等和谐共存。

——网民

老虎撕咬来的人,是一种天性,因为自己天性被射杀,这等于吃个外卖结果丧了命,太冤枉。是啊,卧轨也是一样,有人卧轨被火车碾死了也怪铁路部门监管不到位。对于不遵守规则的人再周到的安全措施也没用。

——网民

自己作死受到伤害从不审问自己,反而从社会找原因,认为这是社会对他的不公,自己堂而皇之地漠视规则,将自己的利益强加于公共利益上,还在为自己受的伤害向社会寻求怜悯和同情。动物园虎山的河流和高墙本就是隔离文明与野蛮之间的鸿沟,而这一条鸿沟是我们人类的祖先费尽数十万年所建造的,但无论在哪里不守规则都必将受到惩罚。

——网民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动物园都是一种残忍的存在。人类剥夺野生动物的自由,并非出于生存或者生活的目的,而是纯粹为了娱乐,把野生动物加以圈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让它们暴露在人之中,限制在狭小的活动区域之内,吃指定的食物,交配指定的对象,然后再夺走它们的子代,重复它们这种奴隶的生活。如此不人道的做法,本质上是用动物的自由赚取动物园所有者的利润,这就是纯粹的奴役。

它们是自愿前来的吗?是它们邀请人类入侵自己的领地的吗?动物园是毫无意义和毫无必要的残忍。

谨以此悼念一头因为做自己而死的老虎,愿所有的野生动物能逃离动物园,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得以享有它们的自由,可以释放它们的天性。

——和菜头《纪念一头老虎》

2.同情派

这个下午,一个男人,给家人买了门票,自己爬山逃票命丧虎口。了解真相,没有了对愚者的嘲笑,也没有对动物园的义愤填膺,这个故事给我满满的心酸。怪只怪生活不易吧。我看到的是一个卑微的男人的家庭责任感,一个惨淡生活中想给家人愉快过节的努力,一个物质并不丰富的人对快乐的追求并不该被鄙视。可惜,最后,以最惨不忍睹的方式结局,无论是已在黄泉的他还是目睹他整个离世过程的家人。所以,少点嘲笑,少点调侃。是什么比老虎还恶?

——网民

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冷血!试想,为什么会有人冒着生命危险,翻过三重高墙逃票?是规则还是票价?既然多次发生翻墙成功的事,动物园是不是应该采取更安全的措施,特别是虎园狮园后面高墙是不是该加安全电网?惨剧不该发生,我们更不该以貌似理性的观点来消费逝者的痛苦。

——网民

在这里我要声明一个观点,人类同胞,必须捍卫同类!这就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则!

人类站在这个星球绝对的统治地位,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族在足够安全的保护之下,完全没有被其他野生动物大规模杀伤的可能。不然《釜山行》中你直接把同类扔给僵尸好了,凡是翻过错的无论大错小错,都自首给僵尸好了,反正人类同胞认为你不值得被救赎。如果世界的法则真的是这样,人类不是毁于异类袭击、世界末日,而是毁于自己的手中!

——网民

进去动物园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就该死?什么时候听说逃票就要犯死罪了?那么逃课游泳明明知道河水危险,所以你违反规定就该被淹死?你有时间斤斤计较应遵守动物园入园法则,却完全不管自然界的生存法则?

——网民

3.理性派(中间派)

真相是结论的依据,就目前看,许多把靶心对准死者的说法失之过激,悲剧不可段子化。但跳出个案看,有些提醒并非多余:比如对规则意识的信守。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罔顾规则的低成本与好处,却忘了规则被漠视背后的风险。

死者已矣,殷鉴犹在。宁波这起老虎咬人事件,责任仍待厘清,也必须廓清,但其隐喻仍具警示性——敬畏规则,往往也是种自我保护的方式,规则意识缺失背后连着的,往往是灾祸之始。

——新京报社论《生命堪悯,规则当守》

我的看法可以概括为:第一,这是一场悲剧。第二,逃票者违规,指出其自身的责任批评其过错,完全是正当的。如果讨论深层原因,死者自身的经济状况和景点门票的价格问题,可以探讨,但不能成为为其违规行为辩护的理由。第三,死者虽然有过错,但付出的代价太大,人命关天,对死者和家属还是应有同情之心。

因此,我并不赞成诸如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不作不死,甚至活该这种冷酷刻薄的表述,即便这样的表述是基于对应该遵守规则的强调。难道对规则的尊重与对死者的同情悲悯是如此的不相容吗?至于有活该论者说,我们说他活该是强调规则意识,避免以后类似悲剧的发生。因为对于有违规动机的人来说,血淋淋的事实如果还不能教训他们,你那几句活该就能起作用?

但反过来说,我也不同意将活该论者一概斥之为对人命的冷漠。我更愿意将那些冷酷刻薄的语言理解为思维逻辑与表述的问题,而不是将其理解为真正的内心冷酷。尽管我承认在一些人中这种内心的冷酷确实是存在的,但我不相信那么多持活该论的人或反对同情死者的人都是如此。

——孙立平(清华大学教授)《可怕的是一种思维》

别看网络上撕得那么厉害,但如果对人性稍稍有点了解,你会知道很多时候,面对一个生命的猝然逝去,人们心里其实混含着好几股矛盾又复杂的滋味,既有活该的义愤填膺,也多少有一些震惊惋惜,只是比例不同、先后有别罢了。一旦以挺虎派和挺人派去划分,就彻底稀释了共识,划界站队、互贴标签,你说我冷血鬼,我说你圣母婊——喷薄的口水既模糊了最基本的是非,又制造了用以鞭尸的话语,无序与狰狞的网络暴力,并不比吃人的老虎温婉多少。

——王昱《力挺规则,但不必如此咬牙切齿》

二、对立舆论批判维度

1.对挺虎派批判

同情老虎,掩饰不住的冷血逻辑不同情人而同情老虎有三种理由。一是,不管被咬死的游客是怎么进入老虎活动区域的,他肯定有错在先,而老虎只是履行了作为动物就要对猎物下手的职责。另一种是,万物皆平等,人的命是命,老虎的命也是命,这名游客因自身过错丧命不足惜,凭什么赔上老虎的命。

还有一种说法,不仅超越人与动物的区别,而且凌驾于人类之上,完全是站在上帝的视角说话。例如,和菜头在那篇据说一小时内量达到10万的大作《纪念一头老虎》中,直指动物园都是一种残忍的存在人类真是这个星球上最虚伪的动物,痛陈在遭到攻击之后,野生动物要为别人的愚蠢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偿还,就此悼念一头因为做自己而死的老虎。

这些说法的背后,无不体现了一种赤裸裸的冷血逻辑。

第一种说法,名义上是尊重规则,却不懂何谓文明。闯入禁区的游客,不管他的逃票行为多么恶劣与愚蠢,他都已经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有无规则,是否违反规则,只是判定一个人应当承担多少责任的依据,很明显,这名游客惨遭老虎杀戮,已远远超出他本该为此担负的责任。这时候再去谴责他,和鞭尸有什么不同?

再说了,从指责游客不守规则,到因此同情被击毙的老虎,这也属于脑洞大开的神逻辑。如果有一丝一毫同情心的人,都不会这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因游客自身有错,非但吝于同情,反而选择站在老虎这边,这哪里是什么规则意识使然,只不过是优越感使然罢了。这就像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死,结果有人不但认为撞死活该,还心疼起车子被撞坏一样,其背后不是对规则的敬畏,而是对生命的漠视。

第二种说法同样让我感到惊讶:难道在中国,动物保护主义已经成为绝对的政治正确?显然不是如此。在当下连动物保护法规都不健全、动物福利主义意识仍然普遍缺乏的背景下,同情老虎的生命而不是同情人的生命的言论,不过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伪善。

至于和菜头的大作,更是轻浮可笑。文章把矛头对准全人类,对动物园这种存在表示谴责,

他都把一个人的过错,归咎于全人类的愚蠢、虚伪与伪善了,还有什么话可说?他都把这名游客的行为推至极致,让读者对本拉登与熊猫进行二选一了,还有什么话可说?

真正可怕的不是这些言论,而是这背后折射的人心,以及就此反映出来的社会心理机制。

一个社会的混乱,首先是从文明与价值崩溃开始。暴政的横行无忌,也是基于此。水晶之夜砸烂犹太人玻璃的,不光是纳粹分子,还有大量的众;大屠杀悲剧之所以产生,更是因其背后有广泛的社会认同,以及大量狂热的追随者。

如果不对这种漠视生命的冷血逻辑保持警惕,那么就要准备迎接一种更坏后果的到来

——魏英杰(冰川思想库研究员)《同情老虎,掩饰不住的冷血逻辑》

维护别人的体面,恰恰体现的是你的教养

我想说,这有可比性吗?死者的罪恶可以与本拉登相提并论?萌萌的熊猫是那头猛虎?在面对异类的问题上,同类必须互相维护,人类内部清理是人类内部自己解决的事情!

雅戈尔动物园的悲剧对一个家庭而言太过惨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惨死在眼前而无能为力,这种心理上的创伤是过多久都难以抚平的。这个家庭的孩子一生都要伴随着你爸爸不买票被老虎咬死了哈哈哈哈

的悲惨命运。

中国人有句老话人死为大,将心比心,大家留点口德。你可以认为老虎不该死,但也一定不要恶言诽谤死者。维护别人的体面,恰恰体现的是你的教养

——网民

活该论是一种可怕的逻辑

问题还不在过错本身,而是在围绕如何对待过错的思维逻辑上。

活该论者表明的是一种什么思维逻辑呢?是一种因为你有过错在先,那无论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都是不值得同情的逻辑。这种逻辑我这么抽象地说说,好像无所谓,但仔细想想,却是一种极为可怕的逻辑。

这种逻辑看起来是满满的正义,因为它强调的是对过错的惩罚,但实际上造就的往往是对生命和尊严的漠视,甚至是对真正罪恶的麻木。

可以说,只要这样的逻辑还存在,造就对生命和尊严的漠视的机制就会存在,造就社会暴戾之气的机制就会存在。

——孙立平(清华大学教授)《可怕的是一种思维》

2.对同情派(圣母派)批判

圣母派是混沌法治的一派,和稀泥的结果必然是忽视法治,悲剧反复重演市场经济本质就是法治经济,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法律必须具有足够的刚性,慈不掌兵,义不掌财,足够的法律刚性,才能彰显法律的威严。法律威严足够强大,才能形成全社会的规则意识。没有规矩,哪来方圆?

圣母派错误的让温暖照耀在违法行为上,对违法违规的纵容,本身就是对社会守法者的伤害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老虎伤人案:对违法违规的纵容,是对社会守法者的伤害》

让刚性彰显规则意识,让社会明白忽视规则的代价,生命才更有尊严。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不应仅有法律规定就执行,更应活在我们的心里,这才是我们所以为人的基本准则。然而,我们现行法律就是将道德法律化,这没太大问题,型社会,强调道德的法治化也对,但是,反过来,将法律道德化就是万万不可了。

法律是规则,是刚性的,靠强制力;道德是传统,是柔性的,靠舆论和宗族。道德法治化,就是礼崩乐坏之时,有必要让法律为道德站岗,这是暂时性的,未来道德还需要归位。千万注意,千万注意,法律若是道德化,这社会就完了,所有法律都变成了人情,所有刚性的东西,都变成了柔性的和稀泥。

宁波老虎伤人,既然有刚性法律存在,就不能和稀泥,圣母派必须退到一旁。动物园是否承担责任,要严格按照法律来走,法院不是调和剂,法院必须信仰法律。

规则意识,也不是一蹴而就,不能仅靠说教,还要靠血的教训。八达岭、宁波,不到一年两次事件,至少血的教训有了,下一步就是法院的作为,必须彰显刚性,让法律与道德分开。让刚性彰显规则意识,让社会明白忽视规则的代价,生命才更有尊严。

——朱巍(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老虎伤人案:对违法违规的纵容,是对社会守法者的伤害》

力挺规则,是对基本是非的尊重和维护说到底,命丧虎口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守规则、逃票入园。隔了河、护栏以及两道三米高的铁丝网,都心存侥幸不觉得有危险——这是再怎么往园区身上推卸,都摘不清的责任。已经付出了生命代价,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把责任全都推给别人。在这个问题上,不要总拿着死者为大你还想怎么、你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去和稀泥。更不必以就是因为动物园票价太高了才会去逃票移矛盾、凭空捏造出一个假想敌,把逻辑链条拉得巨长,为逃票举动寻找可怜楚楚的道德借口。如果放过最直接、最现实的恶,去批评动物园定价不合理、防护不合理,搜肠刮肚地去寻找借口,看上去很有悲悯情怀,但本质上是连最基本的黑白对错都不分。

——王昱《力挺规则,但不必如此咬牙切齿》

三、老虎伤人案的启示维度

(一)强化规则意识

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人们对规则的漠视。在同情张某付出生命代价的同时,我们更得认清,不要罔顾规则的低成本与好处,却忘了规则被漠视背后的风险。

死者已矣,殷鉴犹在:勿以恶小而为之。

敬畏规则是种自我保护,从小事上让别人敬畏规则也是对他人的保护。

但愿老虎不要成为最后的规矩制裁者,毕竟生命的一次性经不起考验!

以前就有人说比老虎更可怕的是,人们对规则的漠视。而我觉得更加可怕的是,存在着因为漠视规则而获得好处,或者因为遵守规则而代人受过的现象。

但愿下次提醒规则漠视者的不再是老虎,而是周围的人和制度。

——梁爽《我们同情的不是老虎,而是守规则却吃亏的另一方》

在事件的围观中,我们只看得见他,却看不见我们自己人们很惊异,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似在昨日,那场惨剧的教训血迹未干,类似的惨剧为何竟这么快就会重演?

其实,最应该问的问题是:它为什么不会重演?

答案是:它注定会重演!而且,这类惨剧还将在宁波之后,在不同的领域,以不同的方式,继续重演下去。至少在目前,我们还看不到它的终点在哪里。因为,在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习性里,一直就潜伏着一头不守规则的老虎,并随时等待着一个触发的机会。当那一刻来临时,这头老虎就会跳出来,噬咬秩序,噬咬公德,噬咬良知,噬咬自己。

如果在一张动物园门票和一条生命之间作出选择,没有人会蠢到选择前者。但只要心存侥幸,那张门票就会变成诱人的小便宜,而那点小便宜就足以触发心中的那头老虎,并让我们变得奋不顾身。在我们这个体里,为逃一张门票而最终葬身虎口的人并非行为变异者,相反,他的选择完全符合我们这个体的行为逻辑,他就是我们中的普通一员,甚至,他就是我们本身。只是,在这次事件的围观中,我们只看得见他,却看不见我们自己。

——边冠峰(安徽交通广播特约评论员)《咬死他的其实是两只老虎,另一只更可怕!》

(二)强化法治意识

我们越强调权利,就越要准备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

这两起老虎事件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受害者都不愿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一定要动物园来为自己的错误埋单。而这一点,也折射出了民众法治意识的不足与误区。近年来,随着法治的深入人心,民众权利意识高涨,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权利与自由是个好东西。但是权利意识的提升并不代表法治意识的提升,法治的真谛在于权利义务相统一。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分别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在行使自由的同时要承担责任,一个人越自由,他的自我责任就会越重。世界上没有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只有自由没有责任的事。所以,我们越强调权利,就越要准备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法治社会既是个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的社会,同时也是个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的社会。

——法制日报《老虎伤人 动物园不能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保护的是正当合法的权利,而不是违法行为

大概在十几年前,我国的司法是有一些乱象的。曾经出现过见义勇为者追小偷,小偷被车撞伤,却判决见义勇为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这种奇葩案例多了,不仅搅乱了人们的正常判断,也导致社会对司法失去了信心。所以这些年来司法全力纠偏,强调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司法审判不能有悖于常识,朴素的正义观告诉我们,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不应该也不可能得到合法的赔偿。逃票进入动物园的行为是犯错,不是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也小得多,但是在逻辑上两者是相通的,即错误的开始不能导出正确的结果,法律保护的是正当合法的权利,而不是违法行为。

——法制日报《老虎伤人 动物园不能承担无限责任》

适切话题

尊重生命

强化法治意识

规则与生命

人类悲欢并不相通

权利与义务

自由与责任

道德与法律

不要被表面的道德热忱所蒙蔽

生命堪悯,规则当守

明与暗

规则之我见

学会善良

宽容

莫以恶小而为之

莫以妄言不以为恶

网络时代我们如何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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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的活该报应崇拜的不是规则而是暴力

曹林

人们不要被那种表面的道德热忱所蒙蔽,刷屏的活该报应崇拜的并不是规则,而是暴力。这不是规则的胜利,而是暴力原则的胜利,人们表面上力挺的是违规就要受到惩罚,内里崇拜的其实是弱肉强食、恶人自有恶人磨、让更狠的人收拾你、以暴制暴的丛林逻辑。

宁波老虎咬人事件,再一次引发规则与同情之撕,春节的闲暇使争论更显热烈。因有逃票之情节,这一次人们对规则的捍卫更显得理直气壮,新闻跟帖后的评论中,满眼活该报应的快意谴责,汹涌的刷屏让人感受到:在我们这儿,不讲规矩的都是路人,力挺规则的都是网友,路人根本不上网,网友也根本不上路。

人们压抑已久的对规则的热情膜拜,借助老虎咬人事件喷涌而出,人们尽情地在网络上宣泄着崇拜规则的道德热忱和嫉恶如仇的正义激情,随便摘几条:

1,有些人,插队时候没人打他,随地吐痰的时候没人管他,马路上随便变道没人收拾他,随意开远光没人奈何他,觉得这个世界的规矩是没啥用的。于是,有人随意在野生动物园猛兽区下车。于是,有人随意翻入动物园猛兽区。

2,兽保持了兽该有的野性,人却没有保持人该有的智商。

3,其实人们不是同情老虎,而不同情死者,只是,人们不想让你穷你有理,你弱你有理,以闹治国,这种遇事不分是非对错,一味老好人双方都有错思想等等,再统治这个社会了。

4,人类花了几十万年时间站到围栏外,这个人花几分钟又爬进去了。

听起来似乎都很有理,毕竟捍卫规则是一个社会基本的道德正确,尤其在一个规则常被践踏、规则意识稀薄的语境中,表达对规则的膜拜更有一种天经地义的道德优越感。可是,人们不要被那种表面的道德热忱所蒙蔽,刷屏的活该报应崇拜的并不是规则,而是暴力。这不是规则的胜利,而是暴力原则的胜利,人们表面上力挺的是违规就要受到惩罚,内里崇拜的其实是弱肉强食、恶人自有恶人磨、让更狠的人收拾你、以暴制暴的丛林逻辑。

游客贪便宜逃票,并不顾警示违规进入虎园,老虎撕咬游客致死看起来是规则在以自然的方式严惩一个违规的人,自作自受死有余辜。可这里存在着两套规则,一套是社会规则,游客逃票和违规进入虎园应受惩罚;一套是自然规则,进入老虎领地会被老虎撕咬。叫好与同情的分野便在这两套规则分界处,从社会规则来看,他违规逃票并违规进入虎园应受惩罚可从这个规则看,他违反这个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应该是补交门票钱,交相关罚款,被批评教育,而不是如今的下场。这里应受尊重的是社会规则,而不是自然规则,这里是动物园,有动物园的管理规则,而不是没有社会规则的野蛮丛林。

有人会说后果自负,从法律角度(社会规则)看,这种自然原则声明是无效的,要按社会规则进行责任分配。老虎咬人是天性,是自然规则,老虎没有对错之分,因为它们没有人性,区分不了善恶是非但进入社会之中,管理老虎的人就要遵从社会规则,正如人也一样要遵守这个规则。

真正地尊重和信仰规则,也应该尊重这一原则:刑罚相适应,一个人违反什么样的规则,就应该受相应的惩罚。是的,我们痛恨违反规则的人,不打灯就变道很可恶,但不打灯变道的人受到的惩罚应该是扣分罚款,而不是被撞死如果一个人开车时不打灯就变道,被超速的车撞死,你就不能说撞了白撞撞死了活该,而应该按交通法规分配责任。撞了白撞撞死活该就属于一种自然报复的规则,所以法律(社会规则)并不支持这一原则,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时,即使行人有过错,机动车没有任何过错,机动车还是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面对行人时,机动车是绝对的强者,若按自然丛林规则,人永远碰不过机动车,所以法律倾斜弱势一方,赋予机动车一方更多的注意责任。

那些宣称活该报应的人,便是陷入了那种自然正义的报复快感之中,崇拜暴力,崇拜强者,崇拜凶狠,寄望于强者的暴力(老虎是强者暴力的象征)去惩罚一个违规的人,而不是社会规则。这其实是规则失灵社会语境中的一种病症,失去对规则的信仰和耐心,而是崇拜以暴制暴。

那个网友说:有些人,插队时候没人打他,随地吐痰的时候没人管他,马路上随便变道没人收拾他,随意开远光没人奈何他,觉得这个世界的规矩是没啥用的。于是,有人随意在野生动物园猛兽区下车。这句貌似为规则出气、让规矩扬眉吐气的话语中,其实充斥着反规则的戾气。有人插队,应该是按规则惩罚插队的人,而不是打他;马路上随便变道,应该是让按规则付出代价,而不是收拾他。无论是插队、随地吐痰、随便变产、随意开远光灯,都应该有相应的规矩惩治,而不是任性地推到自然报复的原则边界:看吧,被老虎咬死了,受到报应了吧。

以为规则出气的名义崇拜强者暴力和丛林原则,这其实是反规则。这可能是日常规则不断被践踏所种下的可怕恶果:社会规则得不到尊重,人们便会崇拜老虎吃人式自然规则。那刷屏的活该报应,表达的不过是对规则的失望。

老虎伤人事件多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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