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察布查尔

发布时间:2023-03-21 04:51:06

伊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索引号:cx039-02_H/2019-0920002主题词: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发布机构:察布查尔镇
发布日期:2019-09-20

伊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参保范围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牧区居民,城镇非从业人员,全日制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婴幼儿、未落户新生儿及未出生的新生儿;统筹区外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及子女;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每年的91日至1225日(新生儿及未出生的新生儿缴费不受时间限制,缴费到帐后发生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2019年每人每年780元(个人缴费260元、财政补助520元)。待遇享受有效期为次年的11日-1231日。

三、缴费方式及所需资料(一)首次参保所需资料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城镇居民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具体由当地医疗保障局银行开户决定);
4、低保人员、残疾人员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到所在地村委会或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
5、未出生的新生儿(胎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提供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预产期证明,银行卡复印件。
(二)连续参保
1、银行代扣缴费:签订过三方扣费协议的,每年在缴费期由银行进行代扣,故参保人必须保证代扣卡中有足额的费用。
2POS机刷卡缴费:没有签订三方扣费协议的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银行储蓄卡(各行银行卡均可),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刷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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