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7)关于举办学院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1)

发布时间:2019-05-28 16:45:37

关于举办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系():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涌现了一大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高质量项目,展现了新一代青年大学生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青春风采。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省赛预计在20193月正式启动。

为更好的筹备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充分利用时间挖掘和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开展社会实践、市场调研、志愿服务活动,撰写项目文本,完善项目内容,现将举办2019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由教育部等十几个部委、省份联合主办。2018年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的全面覆盖和国际赛道的广泛拓展。境内报名参赛的有2278所高校的265万名大学生、64万个团队,境外报名参赛的有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支队伍。

二、参赛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全院所有全日制在校生均可按照要求报名参赛。往届参赛作品经过优化后,也可报送参赛,但须提供一份修改说明。各系负责审核本次参赛对象资格。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9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本次大赛拟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系部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比赛时间安排

本次“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决赛由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组委会组织开展。经过预赛评选,各系可推荐本系参赛项目的50%参加学院决赛。

(一)预赛(35月)

1)主赛道:道桥工程系、轨道工程系、测绘工程系按照不低于本系全日制在校生数20‰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20个参赛项目),其它系要按照不低于本系全日制在校生数18‰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系按照不低于本系全日制在校生数2‰的比例组织学生参赛。

各系报名参赛完成率将作为组织奖评选的重要参考。

预赛各参赛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决赛(56月)

决赛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1. 各系部要承担起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本系部师生的积极性,从创新教研室、就业指导与创业教研室和专业课教师中选拔技术创新意识强、经验丰富的教师对参赛项目加强指导。

2. 科技处和铁成(创新)学院要积极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及科研院所专家向参赛项目提供创新创业指导、培训及投资对接等服务。

3. 从获奖项目中遴选创意新颖、社会需求迫切、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入驻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配备硬件设施,加大经费支持,促使成果转化应用。

教务处

201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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