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

发布时间:2023-02-24 10:18:31

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
(有限合伙)
份额转让协议

本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月【】日在【】签署。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注册地址为【
2甲方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的【 %,并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合伙协议》之规定,按期足额交付了全部出资,并对其所持有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财产权和处分权。
3)甲方愿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元人民币财产份额,占目标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 %(下文称为“标的份额”)
4)甲方向乙方无隐瞒地披露了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标的份额,乙方愿意从甲方处受让该标的份额,并成为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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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
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称“《合伙企业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标的份额转让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用语具有以下所规定之含义:
1.1 合伙企业:指【】(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2 标的份额:指甲方持有的占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1.3 转让价款:指乙方因受让标的份额所应支付的协议价款。
1.4
过渡期:指本协议签署日(包括本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日(不包括本日)止的期间。
1.5
份额转让完成日:指合伙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完成标的份额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2 标的份额转让
2.1 标的份额转让
本协议转让的标的(标的份额)是: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元人民币财产份额,占目标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 2.2 标的份额的收益及风险转移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份额及基于该标的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本协议签署之日(包括本日,下文又称“基准日”)起,不附带任何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转让予乙方,同时甲方按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该标的份额所有其他权利和义务,也于基准日转移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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