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2019-202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 镇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的总体部署,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_、准确定位把握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一号文彳牛,按照"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乡村振兴战略与我镇美 丽乡村建设、网格化治理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阳光扶贫”等重点工作 相结合,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扎实推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 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 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完善我镇乡村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 建设"健康五彩城活力新AA"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
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瞳。
2. 坚持城乡统筹。看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之间人口、资金和技术等
要素的流动。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实现新型工 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有序融合。
3.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分类施策,合理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各
村要根据产业、区位及资源禀赋科学定位。
4 •坚持农民主体。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避免将乡村振
兴变为投资项目、基建工程,避免企业家将农民的土地流转后将农民排除在外。
㈢目标定位
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到2019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提 前实现"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到2020年建成 美丽乡村示范点1个,乡村振兴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1年,建成美丽乡村示范点 5个,一二三产融合水平、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农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 步提高,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规划引领做好顶层设计
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注重系统性、协同性统筹谋划部署,加强对各 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彤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1•深化村庄布局规划。在已审批的《常州市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基础上,对
接常州市规划设计院,2019年底前形成AA镇农村片区规划,为美丽乡村建设提 供规划支撑。(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国土资源所)
2制定美丽乡村试点规划。2020年完成编制AA镇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方
案,以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指导试点村村庄方案编制,推进 试点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优化调整。债任部门:乡村振兴办、国土所、城建综 合科)
3编制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满足我镇农业发展和农村生活的基
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梳理4个涉农村(社区)水、电、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按照轻 重缓急的原则,2019年底前明确近三年重点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城建综合科)
4•健全社会事业布局规划。坚持统筹推进、区域均衡原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水平。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文化 体育事业繁荣发展。(责任部门:社会事业科)
5•完善全城旅游规划。坚捋"全域城乡统筹"理念,增强城乡协调互动,合理
引导旅游资源整合集聚,创新乡村旅游资源整合路径,2021年推动我镇乡村旅游 起步发展。(责任部门:宣传统战(文体)科)
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模式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 点,把创新体制机制贯穿其中,不断激活主体、激活市场、激活要素,为乡村振兴提 供强劲动能。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9年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抓好成员界定、股
权量化、健全机构、收益分配等环节,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固化到户。 2020年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 、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权能。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管 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积极探索 "政经分离"管理模式。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引导农民有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到2020年,村集体完成流转土地3000亩,到2021年,村集体流 转土地突破4000亩。(责任部门:农经科)
2•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9年积极落实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用地政策,直
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 性质进行管理。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 游、农业教育科普等产业,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1年积极争取实施农 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推进集体土地入市,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 化经营试点,优化完善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入股分红、风险防控等制度。(责任部门: 农业综合科、国土所、农经科)
3•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3年投入专项资金不低于1 亿元,争取上级资金不低于1亿元。整合梳理涉农政策,集中资源,集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