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5-16 12:47:32

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


关于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建议

盛红松

一、现状

从凌晨6点到晚上10点,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都可以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他们是清洁城市的主力军——环卫工人。他们的劳动强度和工作量也许令常人难以想象,但他们的目的单纯而有意义:只是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他们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冬斗严寒夏战酷暑,披星戴月风餐露宿,用汗水和生命为美化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健康做出了贡献。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城市会变成什么摸样

但他们的工资待遇劳保福利如何呢?笔者调查过城区的情况,城区现有环卫工人700余人,主要负责城区近410万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每日清运垃圾300多吨工资900,基本没有其他福利收入,大部分办理了工伤保险,少部分办理了养老保险,其他保险基本没有保洁人员年龄普遍偏高,大部分是城郊失地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环卫清运驾驶员队伍不稳定,近年来,进出都是十几人,最主要原因不在于脏和累,还是待遇太低,同类工作在社会上月工资一般都达到4000元以上,而上级财政拨付的仅为1700元上下,造成来了仅仅为了熟悉驾驶技术,然后很快就离开了,人员流动性很大

我们帮他们算笔帐:一个月工资收入900元,除去房租300元,水电100元,米油气400除去日常开销外,几乎没有什么结余。加上环卫工人年龄普遍偏大,行动迟缓效率低下,增加了工伤事故率近几年都发生过环卫工人伤亡事故。环卫工人普遍属于弱势群体,没有各种社会保障,一旦生病或者发生意外事故,将直接导致家庭陷入困境。

环卫工人无疑是现阶段工人大军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努力。记得小学课文里讲周总理深夜访环卫工人的故事,中学课文里讲劳动最光荣,大学里还讲过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等等,真是这样吗?

二、分析建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12月29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应尽快予以落实

第一,着力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加快环卫作业设施设备改造更新步伐,认真落实环卫作业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环卫风险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卫生清运费用,切实保障清运费用的征收,对部分长期拒不缴纳的商户,予以法院强制执行适当增加财政投入,添置专业机械,逐步实现机械化作业。

第二,稳步改善环卫工人生活条件,增加环卫合同制工人收入。提高环卫合同制工人收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2010年3月1日浙江省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从20104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现实情况中,虽然环卫主管部门经过努力,也在逐步增加环卫工人收入,但调整较为滞后,环卫工人待遇仍然达不到《若干意见》规定的最低标准。加上近年来物价高企,生活必需品涨价幅度很大,增加的工资还不够物价上涨。清扫人员流失严重,造成2010年全年环卫工人人数都达不到额定人数,人数缺口日益扩大,清扫保洁质量也难有提高同时,清运车辆驾驶员的工资与社会上同类工作的待遇极不相称,社会上清运废土的卡车司机一半都在3000以上,环卫清运工作辛苦不说,工资只有社会同类工作工资的一半。因此,应考虑每年增加工资待遇,确保环卫工人队伍的稳定

第三,加大工资和岗位津补贴向一线环卫工人倾斜的力度建议20111月1日起,直接从事垃圾处置、粪池清理、道路清扫保洁、公厕管理等一线作业人员的特殊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出勤日10元。酝酿设立专项考核奖励基金政策,以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议每月每人200元的考核奖励基金,由环卫所和街道共同考评,该保洁员负责保洁的区域也由环卫所和街道负责管理,逐渐形成了“一家扫、两家考、两家评”的管理模式。

,改善环卫工人居住条件。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付出了辛勤劳动,而他们自身的居住条件比较艰苦。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不低于职工工资的5%,有条件的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多渠道解决环卫工人特别是外来环卫工人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利用现有公房或改造环卫设施、配设辅助用房等方式,帮助其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建有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或经济租赁房、公共租赁房的,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优先提供给外来务工环卫工人。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且从事环卫工作15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在年度保障性住房计划中给予优先考虑。统一为从事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做到集体参保、应保尽保。保障环卫工人休息休假权利,配齐休息日、节假日轮班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环卫工人加班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建立健全环卫工人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由用人单位出资,每两年为所有环卫工人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其中从事垃圾处置、粪池清理等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其健康体检应每年安排一次。

落实环卫工人及其子女有关社会保障权益。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环卫合同制工人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重视解决环卫合同制工人子女医疗保障问题,对于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环卫合同制工人的子女,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其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积极营造环卫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加大环卫事业发展资金投入,规范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进一步加强环卫执法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清洁环境的良好风尚,营造关心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理解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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