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08 16:08:44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宁乡县学校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制度。
2、建设计划以提高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以加强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为保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通过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省、市、县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
3、建设计划坚持省市引导、县级政府为主、教育局实施的原则,采取县政府、县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学校管理为基础,县级政府管理为主。同时,各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有效参与和支持。
4、实施建设计划所需资金主要由县政府统筹。地方财政安排相应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二章 管理职责
5、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 (制定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和绩效考核办法等;
(组织专家复核地方上报的项目学校名单、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书及项目建设进展报告; (按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发布、业务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建立项目建设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系统,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协调、指导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年度检查、项目验收、挂牌表彰、成果宣传等。
6、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学校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地区项目学校按项目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统筹落实和筹集项目学校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向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本地区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7、县教育局是项目学校的主管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按照上级有关领导的要求,指导所属学校进行项目申请,确保落实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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